1.猫武士里所有曾出现的猫

2.超高分求一个西方故事

3.喝什么茶叶好啊?

4.化疗使用紫散醇后腿酸痛是怎么回事?

5.怎样的音乐才称为摇滚?

6.历史上性格孤僻的名人有哪些?

猫武士里所有曾出现的猫

老鹰可以治疗癫痫吗-老鹰可以治风湿吗?

随便举几个例子

火星(Firestar)

精瘦的姜**虎斑短毛公猫,火焰般的皮毛光滑且厚重,腹部为浅橙色,眼睛为明亮的翠绿色。最初是名叫拉斯特的宠物猫,他的父亲是杰克(宠物猫),母亲是娜特玛格(宠物猫),与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长鞭(Scourge)、短袜(Socks)、红宝石(Ruby)。后来加入雷族成为学徒火爪并由蓝星指导,学徒训练结束后成为武士火心,《疑云重重》末成为副族长,《力挽狂澜》蓝星后成为族长。他指导的学徒有炭毛、云尾和黑莓掌。他任命的副族长依次有:白风、灰条和黑莓掌。火星有时为了朋友或他相信是正确的事而打破守则,如和灰条去找银溪、在蓝星要攻打风族时和高星通报避免战争、给河族食物等。 在《力挽狂澜》中,他集结四个族对抗血族,杀血族族长长鞭。在外传中,火星接受远古天族族长云星的托付,与其伴侣沙风前往北方完成了重建天族的使命,并在回族群后有了两个女儿 :叶池和松鼠飞。作为预言中的第四只猫,他在《群星之战》中率领所有族群英勇作战,并在杀虎星的灵魂后被树砸。

灰条(Graystripe)

**眼睛、暗灰色的长毛大公猫,背上有一条深色条纹。狮心的学徒,火星最好的挚友。在拉斯特初入森林时,灰爪是他第一只遇见的族群猫。这只宠物猫加入雷族后,他们很快地就变成了朋友。他爱上了救他的银溪。不幸的是,银溪生下风崽和羽崽后逝世。为了不让两族因为幼崽爆发战争,他带着孩子们加入了河族。尽管身在河族,他的心依然留在了雷族。雷与河的战斗,他因为帮助了雷族而被豹星放逐,在火心的求情下又重返雷族。血族之战中,因雷族副族长白风的遗言继任为火星的副族长。

在《灰条的誓言》里,火星和沙风离开雷族前去重建天族,灰条成为了雷族的代理族长。当他听闻血族即将卷土重来向雷族复仇时,他相信一名血族成员小魔怪,化解了血族带来的危机,也向小魔怪承诺以后一定会尽力帮助她。火星回到雷族,灰条又重新回到了副族长的岗位。他为了救族猫,没能跟上其他猫一起逃跑,被迫成为了一只宠物猫。最终,他与新伴侣米莉回到了雷族。在此期间,黑莓掌已被火星提拔为新任副族长。灰条并没有强求恢复原职,而火星依然十分倚重他经验和谏言。在《Darkness Within》,灰条又回到了旧森林。遇见武士族,以及小魔怪的儿子利牙。为兑现多年前许下的承诺,他帮助利牙救出了一群受困的宠物猫。他透过武士族了解到族群没有星族也能生存下去,也体悟到自己依然深爱着雷族,并决定返回湖区。回来时,松鼠飞已被冒充者——蜡毛,有些族猫不服继任代理族长一职的狮焰的领导。因此,灰条接手了代理族长的职务,并让狮焰继续担任他的副手。

沙风(Sandstorm)

浅绿色眼睛的浅姜色母猫。小沙出生在雷族。她作为白风的学徒,得名沙爪,经常和尘爪一起嘲弄曾为宠物猫的火爪。在一场和河族的战斗中,她被火心所救,对他的态度也因此有所转变。她得到了武士名沙风,和火心的关系越来越亲近,也曾和火心一起去拯救他失踪的学徒云爪。她成为了火星的伴侣,同时也经常向他提出谏言。她参与了血族之战,并在此役之后成为栗爪的导师。在《火星的探索》中,与火星一同踏上旅程。她训练原宠物猫雀爪,并在斑叶的引导下担任新天族的临时巫医。在这趟旅程结束回到雷族后,她生下了火星的幼崽——小树叶和小松鼠。灰条被两脚兽抓走,雷族缺少副族长导致火星的领导受到质疑时,是沙风说服了他,为了雷族重新选出一名副族长。

群星之战火星牺牲后,沙风和其他失去亲族的猫同样哀伤,但依然尽职地履行武士的职责。在火星的引导下,她跟黑莓星说了关于天族的故事。没过多久,她和灰条决定一起退休并成为长老。沙风并不满意作为长老的生活,坚持要跟着赤杨爪一起踏上旅程。在路途中,她因为肩膀受到严重感染而逝世,加入了星族。

黑莓星(Bramblestar)

暗棕色虎斑公猫,眼睛为琥珀色。是虎星和金花的儿子,武士名是黑莓掌。他有姐妹褐皮和同父异母的手足小蝌蚪、鹰霜、蛾翅,他是松鼠飞的伴侣,他曾多次因为父亲虎星而遭受对群族忠诚的质疑,最后终于证明自己的能力,并在灰条失踪后担任副族长的职位。他是星族选中的四只猫之一,带领着六只猫去见獾午夜,聆听午夜的消息,并参加了拯救急水部落的行动。后带着四大群族一起找到了新家。虎星在梦中训练黑莓掌和弟弟鹰霜,想让他统治雷族、河族,但黑莓掌对族群忠心耿耿,最后为了救火星杀了野心勃勃的鹰霜。 黑莓星抚养的孩子有冬青叶、狮焰和松鸦羽,但他们其实是叶池和鸦羽的孩子。 在《拂晓之光》中对于松鼠飞帮叶池隐瞒叶池怀孕的事情愤怒而和松鼠飞关系破裂。四部曲末与黑森林的战斗结束后当上了族长,副族长为松鼠飞。在《黑莓星的风暴》中他短暂与宠物猫杰西有了好感,但在对方的说服下与松鼠飞重新成为了伴侣,并有了孩子,孩子为烁皮(Sparkpelt)、赤杨心(Alderheart)(巫医)、小杜松(Juniperkit)和小蒲公英(Dandelionkit),后两只早夭。在暗尾和至亲带来的混乱中,他除了领导雷族外,也尽力协助其它族群。在天族的事情上他也比其它族长更支持天族。在七部曲中,他应一场疾病失去一条命,但本应该复活的他发现自己的身体被不明物体占据。族群猫的通力合作下,黑莓星终于夺回了自己的身体,并和松鼠飞一起逃离,暂时平安地回到了雷族。

松鼠飞(Squirrelflight)

暗姜**母猫,有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和一只白色前爪,眼睛为绿色。她是黑莓掌的伴侣,火星和沙风的女儿,叶池的妹妹。在学徒时期她个性莽撞又任性,不请自来强行加入了寻找太阳沉没之地的旅程,并与其他参与旅程的猫一起带领四大族群找到新家。她曾因鹰霜和黑莓掌吵架,并在此期间和蜡毛比较要好,最终她选择相信黑莓掌本身而不是其出身,并依旧选择黑莓掌为伴侣。她帮助叶池隐瞒怀孕的事而成为猫后,收养了叶池的三个孩子,但在《拂晓之光》中被冬青叶揭发后与黑莓星关系破裂。在《群星之战》末尾被任命为副族长,在《黑莓星的风暴》末尾与黑莓星重新成为了伴侣,并怀上了和黑莓星的孩子,孩子为烁皮(Sparkpelt)、赤杨心(Alderheart)(巫医)、小杜松(Juniperkit)和小蒲公英(Dandelionkit),后两只早夭。在《The Silent Thaw》中发现从失去一条命复活后的黑莓星不是真正的黑莓星(身体被占据,imposter),后被冒牌者放逐逃到影族避难。击败冒牌者后,回到了 雷族成为代理族长,却在月池被蜡毛袭击,拖入黑森林。最终成功救出黑莓星,暂时平安逃回雷族。

叶池(Leafpool)

体态娇小的浅褐色虎斑母猫,有着白色的胸脯和脚爪,眼睛为琥珀色。雷族的巫医,火星和沙风的女儿,和妹妹松鼠飞有心灵感应,曾是鸦羽的伴侣,冬青叶、松鸦羽和狮焰的母亲。她个性温和、谨慎,具有强大的能力,并以巫医作为她的目标。她与鸦羽相爱,并曾在《黄昏战争》与鸦羽私奔,却因为无法丢下将被獾群攻击的族群而返回。后发现自己怀孕,在妹妹松鼠飞的帮助下隐瞒自己这件事,并在石头山谷外生下了冬松狮姐弟。后被孩子们发现是自己所生而被迫放弃当巫医,成为一名武士。在《黑莓星的风暴》里,叶池重任巫医一职。在《松鼠飞的希望》(Squirrelflight's Hope)中,于岩体滑坡

冬青叶(Hollyleaf)

绿色眼睛的黑色母猫,雷族武士,个性精明,冷静聪慧,武士守则对她而言意义极为重大。在《预视力量》首次出现。她和她的雷族猫弟弟狮焰、松鸦羽是三部曲的主角。她原选择做巫医,并在叶池的指导下接受巫医训练,但后面发觉自己对于武士训练较感兴趣,意识到她应该当武士,于是开始受训于蕨毛。冬青叶在她的导师门下学到如何对自己的族忠心,以及武士守则。为了保护她和她弟弟身世的秘密,她杀了蜡毛,但她又自己在森林大会上把这个秘密宣布给了每只猫,然后逃离族群,在隧道中被远古猫落叶的灵魂所救,一直和他生活在地道里,暗中观察雷族并在《武士回归》中再次出现并回归族群,在《群星之战》中为保护藤池被鹰霜打成重伤致。狮焰和炭心的孩子之一的冬青簇(Hollytuft)便是为了纪念她而命名。

狮焰(Lionblaze)

琥珀色眼睛、强壮的金色虎斑公猫,雷族武士,冬青叶的弟弟,松鸦羽的哥哥,冲动、勇敢、坚强、好战。他成为了学徒狮爪,由蜡毛指导。在森林大会上,他认识了一名风族学徒石楠爪,便经常在深夜以暗族副族长的身份和风族学徒在雷风领地之间的隧道约会。导致了他的训练严重下滑,直到祖父虎星出现并帮助了他。在虎星鬼魂的训练和训斥下,狮爪为了成为优秀的武士而选择和石楠爪断绝来往。他发现自己的战斗技巧特别卓越,并从弟弟松鸦爪口中得知一个预言,代表他战无不胜(除非他自愿被打败)。成功晋升为武士后,一场森林大火中,他和手足们被蜡毛困在火场里。蜡毛认为松鼠飞背叛了他,因此打算害她的孩子。松鼠飞无奈说出真相,狮焰这才知道了自己身世的惊天真相——他们其实是雷族巫医叶池的孩子。接着成为了鸽爪的导师。他发现了学徒的异常,确定她便是他和松鸦羽正在寻找的三力量之一。他指导鸽爪使用力量,对抗黑森林。后来他与炭心成为了伴侣并有了6个孩子。伪黑莓星以混血猫为理由驱逐了他。他和其他被放逐者逃到影族寻求庇护,直到他们击败了黑莓星的冒充者,成为代理副族长。松鼠飞被袭击后,短暂地成为了雷族的代理族长。之后将代理族长的职务让给回归的灰条,并留任成为他的代理副族长。

松鸦羽(Jayfeather)

蓝眼睛、灰色的虎斑公猫,眼睛天生失明。叶池因隐瞒怀孕事件违反武士守则被迫失去巫医职责后正式成为雷族巫医。个性尖酸刻薄而易怒。他是冬青叶和狮焰的弟弟,风皮的同父异母兄弟,也和冬青叶、狮焰同为三部曲主角。松鸦羽是叶池的学徒,也是叶池和鸦羽的小猫。松鸦羽原想要成为武士,并在亮心门下接受武士训练,但最后在叶池的指导下成为一名巫医。松鸦羽坚决反对别只猫用异样眼光看他,十分讨厌同情和特殊。作为三力量之一,松鸦羽的力量是读心术,能走入他们的记忆,还能穿梭于其他猫的梦境,较其他巫医相比与星族(甚至杀无尽部落和远古猫)有着更加特殊的关系。 松鸦羽曾穿越到远古猫时期,带领远古猫来到山地成为急水部落,前世为松鸦翅,并与半月相爱,后忍痛与半月分离,并任命半月为急水部落第一任尖石巫师,但松鸦羽对半月的爱从未停止。后来因血统被黑莓星的冒充者驱逐,来到影族寻求庇护,直到他们击败了冒充者。

松鸦羽(Jayfeather)

蓝眼睛、灰色的虎斑公猫,眼睛天生失明。叶池因隐瞒怀孕事件违反武士守则被迫失去巫医职责后正式成为雷族巫医。个性尖酸刻薄而易怒。他是冬青叶和狮焰的弟弟,风皮的同父异母兄弟,也和冬青叶、狮焰同为三部曲主角。松鸦羽是叶池的学徒,也是叶池和鸦羽的小猫。松鸦羽原想要成为武士,并在亮心门下接受武士训练,但最后在叶池的指导下成为一名巫医。松鸦羽坚决反对别只猫用异样眼光看他,十分讨厌同情和特殊。作为三力量之一,松鸦羽的力量是读心术,能走入他们的记忆,还能穿梭于其他猫的梦境,较其他巫医相比与星族(甚至杀无尽部落和远古猫)有着更加特殊的关系。 松鸦羽曾穿越到远古猫时期,带领远古猫来到山地成为急水部落,前世为松鸦翅,并与半月相爱,后忍痛与半月分离,并任命半月为急水部落第一任尖石巫师,但松鸦羽对半月的爱从未停止。后来因血统被黑莓星的冒充者驱逐,来到影族寻求庇护,直到他们击败了冒充者。

藤池(Ivypool)

暗蓝色眼睛,银白相间的虎斑母猫。是白翅和桦落的女儿,鸽翅的妹妹。她出生于《拂晓之光》。她的导师是炭心。鸽爪的能力使得族里的上上下下的所有猫对她都刮目相看,让藤爪非常嫉妒,被鹰霜骗到黑森林,后来发现了黑森林猫不是要让她成为一名更优秀的武士,而是在利用她对抗她的族猫,于是在鸽爪的劝说下成为了族群在黑森林的卧底,在群星之战中因为帮助一只风族猫把风皮拖下来暴露了身份,被鹰霜等猫逼入角,被冬青叶所救。和鸽翅一起在《月光印记》晋升为武士。在六部曲中与狮焰的孩子香薇歌成为伴侣并有了3个孩子。

《群星之战》后,三力量失去了自己的力量,这在《鸽翅的沉默》中有提到。

雷星(Thunder,原名雷电)

琥珀色眼睛的毛色如同秋天枯叶般的橙色公猫,爪子为白色。晴天和暴雨的儿子,在两脚兽领地出生,并在两脚兽巢穴坍塌时被他父亲的哥哥灰翅所救,并被带到了晴天的森林营地。当晴天抛弃了他时,他显得手足无措,灰翅带他来到荒野,而且说服了荒野猫来照顾他。雷电在高影的聚落中长大。但他天生适合在林中狩猎,利用其他Sandstorm来遮蔽自己捕捉猎物。对他来说,在没有遮蔽物开阔地捕猎十分困难,但他努力完善他的捕猎技巧,只为让灰翅以他而骄傲。雷电第一次大放异彩的机会在一场林火中降临。当河漪发现了一条安全逃离大火的路线时,他是第一只突破重围的猫,随后他又和鸦鸣一起重返火场去营救月影。在这场大火之后,晴天和其他森林猫暂时地住进了荒野猫为他们提供的避难所里,而晴天也因对他强壮的儿子的承诺被众猫所铭记。雷电对他父亲的赞美十分得意,并随晴天回到了他们的营地。但晴天的侵略之心和雷电的怜悯之心显得格格不入,当晴天驱逐了另一只即将亡的猫儿寒霜时,雷电带他前往了荒野营地。当雷电竭力去寻找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领地时,他总是显得强壮而又果断。在原初战役中他勇猛战斗,为自己赢得了周围猫儿的尊敬,发展了自己的聚落,最后他成为了雷族的第一任族长,即代代相传的雷星。

灰翅(Gray Wing)

金色眼睛、皮毛光滑的深灰色公猫。是寂雨的儿子,晴天的弟弟、翼鸟、锯峰的兄弟,雷电(即后来的雷族首任族长雷星)的养父。本来打算留在山区,弟弟锯峰偷偷离开,为了找锯峰,只好跟着离开。灰翅和锯峰在几乎到达山区边境时才追上其他猫,并加入了他们探索的队伍。灰翅最好的朋友玳尾与他重逢时欣喜若狂期望,她有一天能够成为灰翅的伴侣。可是灰翅却偷偷地喜欢着兄弟晴天(寂雨虽然称呼过晴天为“头生子”first born,但是也可以理解为第一胎,因为她总共生了两胎,第一胎是灰翅和晴天,第二胎是锯峰和翼鸟)的伴侣清溪。一次老鹰突袭后,清溪为保护灰翅被老鹰捉走,他为清溪和她腹中晴天的孩子的感到自责。后来历尽千辛万苦,探险猫成功抵达了旧森林。到达新家后,灰翅和大部分猫选择定居荒野。偶然与独行猫暴雨的相遇使灰翅对她一见钟情。但她更钟情于晴天。来与晴天产生矛盾并在她怀了他的幼崽时离开了森林。灰翅去找她,试图说服她与他到荒地上去生活,但是暴雨拒绝。后来发现她生产时所在的废弃两脚兽穴坍塌了。灰翅冒险救出了三只幼崽中的一只,但对他的同窝手足和暴雨了。灰翅为这只幸存的幼崽取名雷电,并在晴天拒绝照顾他的儿子时将他带回荒野,抚养他长大。灰翅帮助荒野猫和晴天的聚落逃离了一场毁灭性的森林大火,在高影为照顾受伤的兄弟月影退位时,灰翅取代她成为了首领。当长大了的雷电选择离开荒野和晴天住在一起时,他十分心痛。渐渐地他爱上了老朋友玳尾并帮助她向父亲一样养育她的孩子。最终尽管灰翅未能继续他的领导之路,也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族群领导者,但他的远见卓识和怜悯之心以及他创造的战术在猫族中影响深远,让他以“智者灰翅”之名流芳千古。

天星(Clear Sky,原名晴天)

毛发浓密,浅灰色长腿公猫,眼睛是冰蓝色。晴天对于离开山地这个想法十分狂热。他爱着清溪,而她也怀了他的幼崽。他说服了她加入探索新家园的队伍。当清溪在旅途中被一只鹰抓走时,晴天陷入了深深地懊恼,并为她的感到自责。当众猫在他们的新家安顿下来时,晴天也恢复了之前的雄心勃勃,随后他带领一些猫在树林间建立了营地,欢迎泼皮猫加入他们。渐渐地,他建立了边界并让猫儿们进行巡逻。他和他的护卫者们对那些越界的猫进行攻击,而且其他猫不允许在这儿进行狩猎——甚至连他在山区的老朋友和他的同窝手足灰翅都不行。晴天爱上了暴雨,她决定与他生活在一起,随后又选择了离开,因为他不能够忍受他的痴迷与他对她发号施令的方式。暴雨生下了晴天的三只幼崽,却不幸亡,只留下儿子雷电。灰翅带着这只幸存下来的幼崽雷电去了晴天的林间营地,晴天抛弃了他。随后对此感到十分后悔。一场森林大火后,他与雷电和好如初,并鼓励这只年轻猫儿与他生活在一起。然而晴天保持着对入侵者的凶悍,甚至对他自己的猫儿们也是如此,这样的人格促使雷电离开。在大战争后,晴天意识到他为保护他日渐壮大的聚落而表现出的凶悍超越了所有使个体的猫震惊的暴力行为。尽管依旧对他麾下的猫儿们充满了骄傲感和保护欲,但他已经变得不再对森林中的其他猫那么凶猛,也对群体中的弱者更加的温和。他成为了天族的首任族长天星。

影星(Tall Shadow,原名高影)

绿眼睛的黑色母猫。她同晴天及其他猫一同离开了山地,并在荫苔后成为了队伍的领导者。她是一只拥有远见卓识的猫,对那些陌生猫总是倾向于怀疑的态度。她勉强同意让其他猫加入队伍来,而且一开始时尽管除她之外的所有猫都对金雀和风表示出欢迎的态度,但她还是送走了他们。这也引起了猫儿间的争论;其中一些猫甚至叫她下台,让灰翅取代她成为首领,不过灰翅自己可没有这种想法。她坚持监视营地的行为也激怒了很多猫,因为他们认为她应该具有更加灵活的领导作风。但当她的同窝手足月影在森林大火中重伤并去时,高影发现她难以忍受她泛滥的焦虑和悲伤。她自愿将她的首领之位让给了灰翅,尽管随后她重新获得了权威,一时间这两只猫成为族群共同的首领。最终高影成为了影族的第一任族长,并带领她麾下的猫儿在雷鬼路的另一边建立了新的营地。

风星(Wind Runner,原名疾风)

身形轻盈、瘦长结实的棕色虎斑母猫,身上有细长的斑纹,眼睛为**。起初,她是一只名叫风的泼皮猫,在高沼地上独立生活,并和荆豆相识,他还最终成为了她的伴侣。后来,她认识了灰翅,并和荆豆一起加入了高影的队伍。风对于领导猫群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于是她和荆豆被大家正式接纳,并分别改名为风奔和荆豆毛。她生下了荆豆毛的孩子小烬、晨须、蛾飞和尘鼻。然而,小烬和晨须不幸夭折,随后风逐决定在高沼地上组建自己的猫群。她的猫群就是后来的风族。因为杨柳尾控诉天族偷窃猎物,风族和天族的关系就变得紧张起来,并最终导致了一场战斗。战斗中,风奔身负重伤。蛾飞带着她去了月亮石,风奔在那里得到了星族的治疗,并成为了第一位领取九条命的族长,获得了风星的名号。在她逝世后,她的伴侣荆豆毛继任了族长,改名为金雀星。风星因她保护族群的凶猛意志而被永远铭记,她的后代也至今仍在风族内活跃。

赤杨心(Alderheart)

琥珀色眼睛的暗姜色公猫,尾尖为白色。是黑莓星和松鼠飞的儿子,烁皮的弟弟、小杜松和小蒲公英的兄弟。武士导师是鼹鼠须,后作为巫医学徒受叶池和松鸦羽指导。作为雷族的新巫医学徒赤杨爪,背负着星族的重任,参加一次寻找天族的旅程。在旅程中和影族的松针尾在隧道中找到了两只无人认领的幼崽(后证实是鹰翅和卵石光的孩子),将她们带回族群并命名为小枝(桠枝)和小紫罗兰(紫罗兰光)。除了履行自己的巫医职务外,他一直致力于寻找天族并在天族成功回归后致力于使保持五大族群的团结稳定。

桠枝(Twigbranch)

绿眼睛的灰色母猫。她是鹰翅和卵石光的女儿,紫罗兰光的姐姐。幼崽时她和她妹妹在隧道中赤杨爪和松针爪发现并被带回雷族,由雷族猫后百合心抚养。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她一直想找到自己母亲的下落和天族,赤杨心也一直在帮她劝说黑莓星派遣巡逻队寻找,然而在前几次寻找都失败且族群面临暗尾的威胁越来越大后黑莓星不再派遣巡逻队后,枝爪独自一人上路寻找天族并最终将天族带回湖区。在五大族群合力剿灭暗尾后,她随父亲回归天族接受天族的武士训练,然而后面发现自己心在雷族并最终返回雷族并成为雷族武士。在天族和影族发生矛盾天族出走返回河谷后,她带队将在路上遭遇暴风雨的天族救了出来并将他们带回湖区。

紫罗兰光(Violetshine)

琥珀色眼睛、白色皮毛上带有黑斑的母猫。她是鹰翅和卵石光的女儿,桠枝的妹妹。幼崽时她和她姐姐在隧道中赤杨爪和松针爪发现并被带回影族,由影族猫后松树鼻抚养。她一直很依赖和松针尾的友情,并随其加盟了暗尾及其至亲,后发现暗尾的邪恶后自愿当族群的卧底并尝试救出被暗尾拘押的族群猫,被发现后逃往雷族,松针尾为保护她而牺牲。在五大族群合力剿灭暗尾后,她随父亲回归天族接受天族的武士训练成为了天族武士。之后她与阿树成为了伴侣并有了两个孩子:根泉和松针掌。

影兆(shadowsight)

灰色虎斑影族公猫,身上有宽阔的深色条纹。是虎星和鸽翅的儿子,手足有光跃(Lightleap,一只棕色虎斑母猫)、和扑步(Pouncestep,一只深琥珀色眼睛的灰色母猫)。巫医导师是洼光。他从小就时不时会癫痫,并在癫痫时接收来自星族的信息。这个特异功能在七部曲族群无法接受来自星族的消息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将会成为族群历史上一只影响族群的猫,其影响十分深远。

鬃霜(Bristlefrost)

蓝眼睛淡灰色雷族母猫,是香薇歌和藤池的女儿,手足有翻掌(Flipclaw,灰色虎斑公猫)、和海石竹耳(Thriftear,深灰色母猫)。武士导师是玫瑰瓣。

根泉(Rootspring)

蓝色眼睛的**天族公猫。是阿树和紫罗兰光的儿子,手足是松针掌(Needleclaw,一只黑白相间的母猫)。武士导师是露泉。他继承了他父亲阿树能把亡猫召回眼前的特异能力,能够看见亡猫。这个能力在七部曲族群无法接受来自星族的消息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雷族的鬃霜互相产生好感,曾经在秃叶季给鬃霜送去过猎物,并承诺总有一天会与其相守。

霜爪(Frostpaw)

蓝绿色眼睛的河族母猫。是卷羽的女儿,小灰和小薄雾的同窝手足,一名巫医学徒。

夜心(Nightheart)

琥珀色眼睛的黑色雷族公猫。是云雀鸣和烁皮的儿子,小燕雀和小?的同窝手足。在他出生时,父亲和兄弟小?分别因为疾病和难产而去世。悲痛不已的母亲无法哺育他们,于是他和姐妹小燕雀由栗条帮忙照顾了一段时间。他成为了学徒,由百合心指导。稍后,他的母亲和姐妹都被冒充者放逐,但在松鼠飞夺权并担任代理族长后回归。

日束(Sunbeam)

琥珀色眼睛、棕白相间的影族虎斑母猫。是雀尾和莓心的女儿,小凹和小塔尖的同窝手足,松针尾的妹妹,出生在湖区领地之外。她和手足被带回了湖区,加入了影族。她成为了学徒日爪,由蛇牙指导,并成功晋升为武士。

至此1~8部曲主角已介绍完毕

希望大家采纳(这可是我花了两天打出来的)

超高分求一个西方故事

嗯,我所知道的一些,你看看,这些故事只有部分符合,你要求的这个故事太难找了。

1、美国纽约作家马克斯的作品《无法入睡的家族》描写的就是一种家族遗传怪病——失眠症

这是一个鲜为人知的真实故事,被人们称为可拍的“基因诅咒”:一个18世纪意大利医生的后裔,代代都患有一种罕见的失眠症,当这种失眠症发作后,患者常会连续几天、几周乃至几个月再也无法入睡,最后在昏迷中痛苦去世。

遗传这一变异基因的人,一旦疾病发作,首先你开始无法入睡;接着,你连走路都感到困难,常常会晕倒;然后,你的大脑思考能力开始急剧衰退,通常最多9个月,患者就会痛苦地亡。

2、英国“皇室遗传病”——血友病

1838年8月28日,18岁的亚历山大德丽那.维多利亚登上了英国女王的宝座。她的父亲是英王乔治四世的弟弟肯德公爵爱德华。她的母亲出身于历史悠久的德国名门萨克森.科堡皇族。她从即位至1901年去世,在位60余年,是英国历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位国王。一个期间也是英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率先开始了工业革命,经济上也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英国也被称为“统御七海”的“日不落帝国”。

1840年2月,21岁的维多利亚女王和她的表哥(舅舅的二子)阿尔伯特结婚,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婚姻会给她的个人生活带来巨大的不幸。他们一共生下了9个孩子,四男五女,4个男孩子有3个患有遗传病——血友病,女孩子也是血友病基因的携带者。

她的3位王子都是两岁左右发病。这是稍有碰撞即出血不止的疾病。当时的医学界对此毫无办法,连最高明的医生也束手无策,结果一个个都短命早夭。

所幸的是5位公主却都美丽健康,也像她们的母亲一样聪明,于是不少国家的王子都前来求婚,他们都为能得到维多利亚女王的女儿而感到无上的光荣和自豪。然而当她们先后嫁到了西班牙、俄国和欧洲的其他王室后,她们所生下的小王子也都患上了血友病。这件事把欧洲许多王室都搅得惶恐不安,所以当时把血友病称为“皇室病”。

3、俄国沙皇家族的“血友病”

在祖父被暗杀十三年之后,年轻的尼古拉二世成为俄国沙皇。他的妻子亚历山德拉遗传了祖母维多利亚女王的基因变异,而前者又将此遗传给了儿子、等待继位的王子阿列克谢,导致后者身患血友病,所有的俄国人都认为他不能胜任统治国家之责。两个月后,二月革命终结了罗曼诺夫王朝长达三百多年在俄国的统治。

4、法国作家莫泊桑家族癫痫病

著名作家莫泊桑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贵族家庭,他的家族有癫痫病史,这种病发作会突然晕倒,口吐白沫,莫泊桑、他的母亲及弟弟似乎都是于癫痫发作的。不过当时人们对这还没认识,只是传他家族的了怪病离奇亡。

5、古埃及图坦家族的怪病——马尔凡综合征

图坦国王是法老王阿克汉那登的儿子,其血脉来源久远,而且近亲繁殖,因此图坦生来就患有腭裂、咬合缺陷、门牙过大甚至可能还有马尔凡综合征(就他个体病例来看,似乎应是头骨过长)。图坦国王与安克哈塞纳门生有两女,都是早产儿———一个患有脊裂,一个生下来就是胎。图坦国王自己在19岁时去世了,因可能是棒伤、中毒和坏疽病,身后未给埃及留下继承人。

专家通过对法老家族16具木乃伊的研究发现,在法老家族耀眼的光环背后,王室成员们其实受着疾病的威胁。他们发现,除图坦卡蒙之外,还有三具木乃伊被疟疾感染―――血亲结婚更加剧了疟疾的危害。这个家族有重大的遗传缺陷。之前有考古学家推测,图坦卡蒙的家族患有一些罕见的疾病。这些疾病给了他们女性的特征和畸形的骨骼。其中包括马凡综合征,症状之一是手指细长,呈蜘蛛指(趾)样。这种说法源于对当时埃及艺术作品的观察,这些作品中的皇室男性都有着突出的胸部、长长的头颅和宽大的臀部。

6、英国威尔斯有一个家庭,染有一种离奇的遗传疾病,令世世代代的男丁早,女的虽不致,但却会将此病传至下一代。据研究,困扰这个家族的,是一种蛋白质缺乏症状,患者身体失去抵抗细菌传染的能力。

7、勃朗特三姐妹

就是写《简爱》《呼啸山庄》的那三个姐妹,她们并不富裕。据说有家族遗传病,病于这个病,有人说是肺方面的问题,不清楚。

8、“肯尼迪诅咒”

声名显赫的爱尔兰裔金融家约瑟夫·肯尼迪共有9个儿女(4男5女)。几十年来,肯尼迪家族命运多舛,其成员屡屡遭遇飞来横祸,不是重伤就是亡。从约翰·F·肯尼迪被暗杀开始,接踵而至的厄运似乎都在验证着这个无情的诅咒:包括脑部手术失败、流产、中风、癌症、坠机事故、谋杀、滑雪事故、服药过量、自杀等等,各种各样可以避免的悲剧使一个个肯尼迪家族的成员走向了亡,有些出于意外,有些于谋杀、有些仅仅是由于疏忽、傲慢或举止不当。如此多的“巧合”,也成为这个家族的一个难解“谜团”。

喝什么茶叶好啊?

1、中医学认为,春饮花茶好,因为这种茶可散发冬天积在人体内的寒邪,浓郁的香茶,又能促进人体阳气生发。春天万物复苏,人却容易犯困,此时若沏上一杯浓郁芬芳、清香爽口的花茶,不仅可以提神醒脑,清除睡意,还有助于散发体内的寒邪,促进人体阳气的生长。尤其是前列腺炎或前列腺肥大者、肝病者、少女经期前后和更年期女性等都宜饮用花茶。

花茶是我国特有的茶类,有诗赞:“香花调意趣,清茗长精神”。饮花茶不仅是一种乐趣,而且可以保健祛病,如常见的菊花茶就能抑制多种病菌、增强微血管弹性、减慢心率、降低血压和胆固醇。同时,可疏风清热、平肝明目、利咽止痛消肿。再如茉莉花茶,则有清热解暑、健脾安神、宽胸理气、化湿、治痢疾、和胃止腹痛的良好效果;桂花茶具有解毒,芳香避秽,除口臭、提神解渴、消炎祛痰、治牙痛、滋润肌肤、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金银花茶能清热解毒、凉血止痢、利尿养肝、抗癌;至于珠兰花茶,则具有治疗风湿疼痛、精神倦怠、癫痫等作用,对跌打损伤、刀伤出血也有一定疗效。

2、 中医认为人的体质有燥热、虚寒之别,而茶叶经过不同的制作工艺也有凉性及温性之分,所以体质各异饮茶也有讲究。燥热体质的人,应喝凉性茶,虚寒体质者,应喝温性茶。

常见的茶叶主要分为绿茶、清茶(包括乌龙茶、铁观音、大红袍)、红茶、黑茶(普洱茶)等几大类。这基本上是根据茶叶发酵程度由低至高划分的。一般而言,绿茶和清茶中的铁观音由于发酵程度较低,属于凉性的茶;清茶中的乌龙茶、大红袍属于中性茶,而红茶、普洱茶属于温性茶。

专家建议,有抽烟喝酒习惯,容易上火、热气及体形较胖的人(即燥热体质者)喝凉性茶;肠胃虚寒,平时吃点苦瓜、西瓜就感觉腹胀不舒服的人或体质较虚弱者(即虚寒体质者),应喝中性茶或温性茶,老年人适合饮用红茶及普洱茶。不过要特别注意的是,苦丁茶凉性偏重,清热解毒、软化血管、降血脂的功能较其他茶叶更好,最适合体质燥热者饮用,但虚汗体质的人绝对不适宜饮用此茶。

不过,现代都市人的体质却不能以燥热、虚寒简单划分,有的人从表现看两种体质兼而有之:体形较胖容易上火,但是吃点生冷的东西就拉肚子;还有的人体形偏瘦明显脾胃虚弱,但又十分热气。这主要是现代都市人,有抽烟、喝酒、熬夜等不良生活习惯,从而导致体质的多样化,但是每个人的体质都会表现出主要症状,饮茶时应以主症状作为依据。

处于亚健康的都市病患者,应喝大红袍、红茶及普洱等中性、温性茶,最多在茶中加点奶,做成奶茶效果会更好。如果血糖本身不高的话,还可考虑在茶中加糖。可能有部分人吸收功能较差,喝奶茶可能腹泻,那就只喝熟普洱茶(发酵程度较高),因为熟普洱发酵后会产生很多微量元素能促进食欲和吸收。

了解茶叶特性

绿茶:过敏体质喝绿茶易呕吐。中国大部分名茶都为绿茶,由于制作工艺中没有发酵环节,所以营养成分较之其他类高,但叶绿素含量也较多,对肠胃刺激较大,胃溃疡病患者不能喝绿茶。

铁观音:空腹不能喝。铁观音属半发酵茶,由于发酵期短仍偏寒性,消脂促消化功能突出,而且茶香特别浓郁。但空腹不能喝铁观音,否则,易醉茶。

乌龙茶:须用100℃开水冲泡。乌龙茶不寒不热,辛凉甘润,是一种中性茶,适合大多数人饮用。因茶叶较粗老,须用100℃的开水冲泡。

大红袍茶:温而不寒不伤胃,滋味醇厚,香气浓郁,饮后齿颊留香,经久不退,冲泡9次后,还有原茶的桂花香味。

普洱茶:性温和醇厚,有暖胃、降血压、降血脂的作用,长期饮用对减轻动脉粥样硬化和预防心血管疾病有效。

化疗使用紫散醇后腿酸痛是怎么回事?

请停止化疗吧,尽管“化疗”中有个“疗”字,但化疗非但不能治疗你的病,而且还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方法,你到百度上输入关键词“化疗”搜索大家的治疗心得吧,我在这里给你讲讲癌症的本质是什么。

一、癌细胞的本质

我们可以分析癌症的发病过程,都有损害→癌症这样的过程。癌症似乎成为了机体组织损害的最后阶段,当然真正意义上的最后阶段是整个机体亡。从组织损害向最后发展有两条途径:第一条途径是受损细胞突然振奋了,变成了一种叫做“癌细胞”的超级细胞,不仅可以在身体内自由游走,还可以跳变,比如从肝脏直接跳入大脑等。第二条途径是受损细胞最后亡了。有第一条途径想法的人可能是一个非常浪漫的人,八成是神话故事看多了,更何况机体组织受损的人身体状况都不好,在身体虚弱的状况下细胞能够实现从鸽子到老鹰的突变,变成超级细胞“癌细胞”的可能微乎其微。那么剩下的第二条途径受损害的细胞亡了就成为理所当然的可能了。机体组织细胞的亡会使机体更加虚弱,更虚弱的机体又会加速细胞亡的进程,在控制论中把它称为正反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句话叫“多米诺骨牌效应”。在治疗癌症的斗争中也有对应的专用名词叫“癌细胞扩散”、“癌细胞转移”,所以任何专家都不可能预言一个原发癌症下一步会转移到哪里。甚至不能预言转移远或近。

理所当然地,如果谁想要杀‘’已经亡的细胞,不管是用药物的方法还是物理的方法都是徒劳的。当然还能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活着的细胞杀。我们以前的治癌方法如果说这不是唯一工作,至少算主要工作业绩。越治越癌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留在家里调养如果说是九一生的话,则送进医院是必。如果一个癌症病人用这个方法来治疗,他的出路只有一条:亡!

你见过用这种方法把癌症病人治好的吗?当然用放疗化疗治过的有一些问题,但不是一定完蛋。用放疗化疗整过,后来又改为调理的恢复健康的不算啊,这里指的是医疗手段至少主要靠放疗化疗的、长期依靠放疗化疗手段的。把这句话放这里算是一个擂台吧。

我们很多癌症病人的病本来是有两条路可走的,生路或路。但治疗的方法却引他走向了其中的不归路。完成了从损伤到局部细胞亡再到整体亡的全部过程。你把一个强壮的人放在雷射机前都要三思,怎么能心安理得的把一个身体虚弱的癌症病人一次又一次的用X射线照呢。

我们机体还有一个防御体系,就是淋巴系统。在光学显微镜下观察淋巴细胞,按直径不同区分为大(11~18微米)、中(7~11微米)、小(4~7微米)3种。淋巴细胞中的巨噬细胞具有明显的变形运动,能吞噬、清除受伤、衰老的细胞及其碎片,它会把亡后的细胞当作异物一口吞噬掉,如果它吞噬掉自由的细胞(碎片)后会随着血液运行到肾脏把废物排出体外,但在致密的肿瘤中,它吞噬了细胞碎片后行为受阻,自己也困其中,它的战友们也把它当作机体的异物吞噬掉,直到不能吞噬、或者没有机会吞噬为止。这就是我们在显微镜前看到的所谓“癌细胞”,它是细胞、细胞碎片、吞噬细胞后的淋巴细胞等残骸,分析它的DNA成分,全是病人的DNA,但我们到最后都无法说清它有几个细胞核。但都称为“癌细胞”。

癌症的典型特征之一是“恶性肿瘤”,肿瘤的中心部分是最先亡的细胞所形成的,但这个过程是渐进性的,它的外围细胞也在不断加入到这个亡游戏中来,这中间有机体组织自身细胞、也有参与进来清扫战场的淋巴细胞,这使得它的边缘残次不齐。从肿瘤成长到饱和再到吸收缩小,如果有这种可能存在的话,也是很长的时间。肿瘤的存在,不管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肿瘤,对机体都是一种挑战,是一场战争。机体会动员更多的淋巴细胞参与战斗,为了运送这些“战士”参加战斗,机体在离战场最近的地方修建了工程,那就是我们在肿瘤表面看到的密密麻麻的血管。您可以想象,在一个虚弱的国度里再组织一场战争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呵!

癌症最初被称为“恶性溃疡”,在生活中我们把溃疡里的液体称为“脓”,一般认为细胞不可能存活在其中的,它里面除了缺氧,还有一些有害菌存在。不过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癌的细胞亡的性质:一方面,溃疡的液体来自于亡的细胞,另一方面,溃疡的液体也不适宜活的细胞生存。

当然,肿瘤也有类似的性质。肿瘤是一个致密的组织,内部极度缺氧,营养物质也运不进来的。如果说癌细胞是厌氧的,它也需要食物才行,总不能以临近癌细胞为食。再则肿瘤的表面又不是缺氧环境,不适合厌氧微生物生长,但说癌细胞既厌氧又亲氧的超级细胞,还缺少饮食关,它们吃什么?

这种说法是不是哗众取宠的嘘头还是有根有据的科学事实?用我们现在已有的事实或医学方法可以证实:

第一,癌肿瘤的细胞DNA为人体自身的细胞DNA现在已经得到了全世界的医疗研究机构用科学方法一致证实,说明它们就是人体细胞。

第二,在电子显微镜下的癌肿瘤细胞更像在河中漂流的腐烂物,细胞膜残缺,细胞不完整,整个细胞影像不清晰。对比其它细胞影像有天壤之别,说明它们浸泡在体液中已经有了程度不一的衰败。

第三,现代医学已发现用药物或物理方法很难杀‘’它们,但用现代中医的“扶正培本”抑制肿瘤转移,这一事实已得到公认。或其它增强身体免控功能可以成功消除癌症危害,这在各种有公信力的公开媒体中都有不少报道,说明所谓‘癌细胞’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具有超能力。癌症能被打败而我们仍不能治愈它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们的方法没有找准而已。在西方的科学家把癌肿瘤的碎片种植到实验小白鼠体内仍能成‘活’。长成了实验小白鼠的肿瘤,当然是良性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身体有排异反应,成活要有非常严格的条件,一般条件下在异体内的成活只是一个假象,它其实是的而不是活的。

第四,现代医学已证明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存在过‘小小癌’,在西北利亚冻土中挖出的保存完好的几百个古代勇士身体中也存在这种‘小小癌’的身影。但它们大都会不治而愈。治愈它们的就是身体的免控系统。

第五,病人位居世界第一,2007世界癌症亡人数高达700万。不同地区、不同生活习惯、互不接触的个体的不同器官细胞进化成相同的‘癌细胞’,而且最后结果都是亡,当然你说这是哪门子进化呀,遗传都要留个种的。互相之间没有遗传的千差万别的细胞在短时间内进化成同样的形态,‘有共同的目标’是一定的、确定的,这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细胞的亡!

二、治癌的路

癌细胞的核心是亡了的细胞或细胞碎片,所以它具有超级细胞的一切特点,首先是杀不‘',现代医学已经证明,不管是药物还是物理的方法,都不能杀它们。其次在一切细胞不可能存在的有氧或无氧环境、条件、状态下,它可以‘生存’和发展。但人体自身的免抗机能例外,这个是有目共睹的。亡的细胞最后的归宿是什么?腐烂。癌症最后的阶段就是恶性溃疡,恶性溃疡在医学不发达的古代比较常见,在医学发达的现代则难觅踪迹。因为肿瘤处于淋巴细胞的重重包围之中,淋巴细胞在与肿瘤作战的同时,还起到了保护肿瘤的作用,它的腐*败速度远远赶不上人的亡速度,毕竟人是在现代战争武器的加速下亡的。核武器在面目狰狞时在日本杀了几十万人,它微笑时在全世界杀了数以亿计。这是一个不可能让人笑得起来的幽默。

我小时候夏季在小河沟上抓鱼玩儿,干旱时小河沟先是断流,然后露出河床上一块小石头,接下来是几块,点接着变成面,再接下来河床大面积变成陆地,只留下零星的小水洼,最后河床完全干涸。我们的生命就像这条小河,癌症就像露出水面的小石头。小石头露出水面就挖掉它,是我们常用的治癌之道。但没有水源补充,即使整条河床挖地三尺也不能阻止小河干涸,所以手术切除治癌总是有头的。抗癌要防止的就是防止最初断流的发生,新陈代谢源源不断的补充就像这上流的河水补充才是我们生命之河充盈的保证。它的源头在哪里?就是我们每日饮食,是身体的营养。当然一旦河床已经断流开始干涸,则补充水源更重要。

癌症只是露出水面的一小点,就是我们口语中常说的冰山一角,它背后则是病人整个生命水平的全面衰弱,这就是癌症最令人恐慌的地方。从这点上可以看出,它是一种凶险极大的病症,和生命活动关联大的身体组织(脑、肺、胃、肝、脾、肾)等组织的癌变,痛苦极大,对生命的威胁也非常大,治疗癌症是生命和亡赛跑的过程,跑过它生命就属于您。

营养,是防癌治癌的第一前提和最后手段。

大鱼大肉不是养生之道,当然也不是抗癌之道。

现在有的癌症患者,不缺战胜病魔的勇气和决心。但记住最重要的是战胜病魔的实力!物质条件也许不是全部,但它是基础保证。

请求您!天下所有的治疗癌症的专家,请求您马上停止放疗化疗这些杀伐性的‘治疗’方法。

请求您!天下所有的癌症患者,请求您马上停止接受放疗化疗这些杀伐性的‘治疗’方法。

这种放疗、化疗安全不安全,找个健康的动物一试,真相立即大白于天下。大的动物如牛、马,和人体型相当的动物还有猪,癌症患者没有见过癌症病人临前的惨状,怀着最后抓紧一根救命稻草的想法前来送,这种情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吧。请停止吧!请不要为了大把钞票让癌症病人一个接一个来送,盗亦有道,给钱的还能把命留下。……

现在,我用细胞亡的说法来回答随机从网上**知道中抽取的问题。

1.问:癌细胞是什么?

答:它是细胞、细胞碎片、吞噬细胞后的淋巴细胞等残骸。

2.问:癌细胞扩散会怎么样?

我得了眼癌,现在还可以看得到!可是上次去检查!医生说我的脑子里有癌细胞!说我的生命很短了!但是癌细胞一扩散会怎么样? 那连生气和激动!会不会导致亡呀!555555555555!

答:癌细胞是亡细胞,扩散意味着更多的细胞亡了,身上有更的组织器官停止了运转。整体系统就会越来越失衡。

改善的方法是:加强营养,远离甜食和油腻食品,用医学手段维持身体尽力正常功能。改变原来不健康饮食习惯。尽力比原来吃更清淡、数量更多、种类更全的食品。和神赛跑。

3.问:癌细胞为了什么?它把人弄后自己也得不到什么!!

就像病毒细菌寄生虫那样,它们不把人弄,只把人消弱,自己也可以喂饱。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不?

答:癌细胞是亡的细胞,它没有想弄谁,是不是把人给弄了它们也无能为力。把人弄的是我们的医疗方法。

4.问:癌细胞为什么会四处扩散?

简述其原因

答:癌细胞是亡的细胞,癌细胞的扩散和转移实质上是更大范围的细胞亡。

三、治癌,我们走了多少弯路?

我们用现在的治疗癌症的方法治疗癌症好长时间了,都把癌症称为世纪绝症。即使是癌症真的是治不好的绝症,但用治癌症病人的方法再对新的癌症病人治疗,我们为什么不想想,这个癌症病人的前途何在?那不也是路一条吗。即使我们不说治疗方法是致病人的元凶。最少它也是一种无效的方法。这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逻辑,我一直就想不明白一个简单的逻辑我们人类有几十亿个大脑都不想想,我们一般的心理都是想有专家会想的,而专家从老师那学来的就这一种方法。我们都把思考的权力交给了别人,总走不出这个怪圈。

而这个无效方法价格非常昂贵,很多癌症病人的家人都是倾全家的财力把自己的亲人交到神手中的。即使是明知是把亲人往推,也要把自己的钱花掉,前仆后继,这可能是我们人类文化的一种共同悲哀。从这个角度讲医患各方都对病人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涉及到生命的重大问题,医院明知道没有医治的可能,但从前人那里也只学了这一手,一手就一手,医呗。患者家属想这是亲人的生命,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出这个钱。病人想既然家人出了这么多的钱那就接着医,我们就这样都为了别人想着,也在想有没有奇迹出现啊,但从未想这样做是不是对的,一个病治不了至少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确实治不了。另一个可能是治疗方法错了。但我们想的可能是第三种可能:也许别人都治不好,到我这里奇迹会出现的。于是人类都在善良中犯下了一个又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简单的谴责谁都是不负责任的,大家都是共同犯罪,其中包括病人本人。

善良的人们被人云亦云的起哄吓破了胆,这是情有可原的。事实上我们医疗机构被自己没有弄懂的疾病吓破了胆,采用了极端的治疗方式,企图要杀‘’一种不可能杀的东西,都不顾城门失火会殃及池鱼,结果身体中本来就不堪一击的细胞也被无情的杀,越治越癌。最后我们把绝症的责任都推给了疾病本身。按良心说医治过程所有的人都想治好病人,甚至战胜这种疾病。但良好的愿望是一回事,正确的方法才是根本的。这个疾病本来是有几分凶险,但我们不会忘了被查出为患了癌症的病人大多数都是生龙活虎的,当然还有一些身体不适或异常,如果不是有一纸检查化验单作证,他们都不认为自己得了什么重病。但一经进入医院治疗的不长时间后病人病情急转直下,甚至失去生命。这是最关键的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多部分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应该由我们不正确的治疗方法来负。

我们很长时间都忽略了这个事实,一个生龙活虎的人在不长的时间治疗后命丧黄泉。这是我们所犯的第一个低级错误。

第二个低级错误是我们都知道放射线对身体的危害,把这个核武器对准癌症患者的时候怎么就成了放疗了呢?也看到了杀癌细胞的效果不怎么样,射线会穿过整个身体的基本常识都应该知道吧。那射线对身体暴露在射线范围内的正常细胞的损害不会不懂吧?

第三个低级错误是我们都看到了化疗后掉头发、牙齿松的后果,还争先恐后地把病人送去遭罪,如果不是考虑到你被急傻了,还真怀疑你安的什么心呢。在生活中不会看到身体状况比这更糟糕的吧?

第四个低级错误是医院用以前从来没有成功治愈过癌症病人的方法去治疗新入院的癌症病人,稍有思维能力的人就会知道等待这个癌症病人的命运是怎样的,以前癌症病人都没有出现过的转机当然也不会出现,冤魂的名单上再加一个而已。

这种低级错误多了,我们不去一一列举,任何人用凡胎肉眼都能看到,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也不是十年二十年。可能看多了麻木了。治疗癌症的过程是一个恐怖的历程,如果历经这个苦难病好了,那就什么都不说了,问题是这种惨不忍睹的折腾最后的结果是把人折腾致,以后罪大恶极的也别一枪了命,送癌症病房折腾折腾就够了,不过这个话题可够损的,可就另当别论了。让过程说话,让结果来证明这种治疗方法不可取才是我们要达成的目的。

我在上面说的是否言过其实,您可以上网看看百家之言来证实。我在这里给您推荐两个(都可以证实的):

2009年3月19日在我们公开的电视媒体上报道了一位英国妇女53岁的英国时装设计师乔安妮?斯科特,她3年前患上白血病,多次化疗后病情依然不见好转,医生告知她只剩下8个月的生命了。 不过,医生随后对乔安妮移植了她女儿的体细胞成功地治愈了她的癌症。

在我们中央电视台《中华医药》栏目采访过一位抗癌明星程恩华先生,他放弃了化疗,坚持用调养的方法治愈了晚期直肠癌。已经存活了十多年。

我再强调一次,治疗癌症的过程中所有的人——医务人员、患者、家属,都是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去医治病人的,没有谁可以质疑、指责的。

我们中国的中医理论“扶正培本”抑制肿瘤转移,这一事实已得到公认。扶正培本是中医药防治肿瘤及转移的最基本治则。恶性肿瘤的转移与免控功能的抑制程度呈正相关。良好的免疫功能可能通过抑制肿瘤的远处转移而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率。在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癌细胞’的机理,用“扶正培本”抑制肿瘤的原理来最终治疗癌症,这就是我最想表达的观点。要想真正治愈它最终要采取的是营养。营养才是包治百病的‘神药’。这种神药说植根于我们世世代代生存的深层土壤中。单纯用中医或者西医的方法制造的‘人药’来战胜癌魔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你看,分析‘癌细胞’的原理我们用的是西学方法,证实它用的是西医的显微镜技术,医治它借用的是中医的理论,彻底战胜它则用的是最新的营养学理论。所以当我们处在把中医、西医、营养学分割、对立的时代力量是不足的,当然用综合的方法是不是有这么神奇的力量呢,实际的效果会证明的,我们走着瞧!

怎样的音乐才称为摇滚?

什么是摇滚

(转于交大日新论坛)

究竟什么是摇滚,这个问题需要回答千百遍,事实上只要有新一代出现在音乐的殿堂,这个问题就会被再度提起,那么,什么是Rock N’ Roll呢?首先,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也正因为如此,摇滚乐才有别于一般流行音乐(Pop Music)。虽然现在一些歌手在演奏中使用吉它Solo,并使用了很多回授(Fadeback)、失真(Distortion)等效果器,鼓的部分也跟真的一样十分Heavy, 但是由于在创作时缺少了“精神“这一主旨,因此充其量也只是用“摇滚“包装的流行音乐罢了。

“精神“其实用一字即可形容,那就是“变“。早期的Rock结合了蓝调与乡村音乐(Blues & County),而实际上这两种乐风在当时的观念中是互相矛盾的。当时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依然十分深,黑人与白人在生活习惯及人文思想上有很大不同,甚至在传统上就是白人听乡村音乐,黑人听蓝调或是福音音乐(Gospel Music),彼此界限分明。而如今的Apollo却被视为现代美国音乐的奇葩,真是风水轮流转。当时有许多的音乐人对这种划分不满,于是将这种音乐揉合在一起,形成了摇滚乐的形态。早期的艺人有如:Buddy Holly & The Cricket,、Bill Haley & The Comets、Chuck Berry、 Elvis Presley

在英国方面当然首推Beatles等,他们都是缔造这个“摇滚世纪“的元勋。当然早期的摇滚只是在音乐风格上做了突破,但是到了六十年代开始,有人在它的内容上做更深刻的探讨,音乐本身就是应该反映社会现象的,而美国的六十年代可以说是多事之秋。黑白之间的抗争与冲突持续升温、鹰派与鸽派的政争、反战团体的扩散、嬉皮(Hippy)文化的兴起......这些都成为词曲作家丰富的创作素材。在这类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不外乎:Bob Dylan, Patti Smith, Jackson Brown, Neil Young,Stephen Nash, David Crosby, Graham Nash(即后来的C。S。N。Y。 全称Crosby, Still, Nash & Young), Cr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等乐队,他们的作品中我们可以体会出当时的美国青年的心理。

而在当时的美国西海岸又发展出“Psychedelic Rock“(也有人称之为“Acid Rock“),这实际上是一分为二的,在错误的观念中以为这种风格的音乐是在吸食物产生了创作灵感而写出的东西,实际上它是藉由音乐将我们的冥想空间打开,而达到类似服用药物以后的效果,这是一般大众误解最深的一点。

早期的 Jefferson Airplane, Grateful Dead, The Byrds, The Doors等都是这类音乐的佼佼者。在这个时期英国方面在前卫摇滚(Progressive Rock)上有很好的成绩,例如 Genesis, King Crimson, Pink Floyd等乐队。

和美国乐坛上的发展相互辉映的七十年代初期,可以说是摇滚的全盛时期,一些硬摇滚(Hard Rock) 的乐队如: Deep Purple, Buchman Turner Overdrive,Led Zeppelin, Kiss, Aerosmith, Mott, The Hoople, Black Sabbath,Uriah Heep, Alice Cooper, Blue Oyster Cult, The Who 都是大家所熟悉的甚至到九十年代的今天仍然屹立于国际歌坛,当然他们在乐风上已经有很大的改变,而七十年代中期后,由于Disco音乐的出现兴起,使摇滚步入了真正的黑暗期,一些老牌乐队抵挡不这阵Disco风,纷纷改弦易辙,而在这个时候却有一群年轻的音乐人发展出另一类Rock--朋克摇滚(Punk Rock), 它的中心思想是只要想玩音乐就可以玩,不一定要讲求技巧或是乐理,重要的是在情绪的发泄上,因此在乐曲的结构上颇为简单,和弦的应用与鼓的节奏成为主干,这一派对后来的新音乐(Modern Rock) 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到了八十年代, Hard Rock 在编曲上更加细致,电吉它部分由于高科技效果器的应用,使得音色变化更多,也更加凶悍,更有些乐队受 Punk Rock的影响,衍生出了激流金属( Thrash Metal) 或是速度金属(Speed Metal),而通常这类乐队对反核,反污染,甚至反拜金主义都有很深入的探讨,但是往往由于措词太直接而招致一些“社会卫道士“假道学的攻击,反而一些词义肤浅但是造型亮丽的乐队打着“Heavy Metal“的招牌大肆贩卖其“泡泡糖音乐“却受到市场的接纳,实在是令人为之气结。

九十年代呢?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了解,不用多说了吧。

如果你是刚刚进入摇滚这个领域的,不妨去找一找The Doors的作品认识一下谁是Jim Morrison, 为什么他的作品会被当作文学而不只是歌词,他对六七十年代的美国社会的批判以及对当时美国人心理的剖析,又岂是现今乐坛上充斥的风花雪月可以比拟的! 而 Led Zeppelin 为什么成为摇滚国度中鼻祖级的乐队? “Stairway to Heaven “ 为什么会受到历代乐迷们的青睐?Jimmy Page 又为什么会是众多吉它手心目中的神呢? 这一切的问题,只要你仔细地听一听他们的作品就会知道它们的答案了。

关于摇滚乐

“摇滚乐”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没有人能搞得清(至少在现在的中国,至少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中国人是这样)。“摇滚乐”使大多数人能立刻联想到的是嬉皮士、酗酒、、、玩世不恭、愤世嫉俗、自杀、绝望、固执、堕落、奇装异服、世界末日等等等等。

其实这些相关的联想只是一些表相,对于真正的摇滚文化,对于遮藏在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呢?真正的摇滚文化至少可以提炼出这样一个缩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艺术摇滚、朋克乐、先锋音乐、重金属等。

50年代ROCK’N’ROLL这一词汇被创造。在我们的《学生英汉词典》里它的意思是:摇摆舞(抑或摇摆乐)。而把10多20年之后出现的PUNK(朋克)称为摇滚乐,这种注释实际上是明显错误的。ROCK’N’ROLL实际上就是摇滚乐。一般来说最初的摇滚乐大多用电吉他等演奏,极富节奏,有很强的煽动性,适于跳舞,是一种流行音乐。“摇滚乐”被创造的同时,出现了BEATNIK(比特尼克)一词,它指的是50年代末出现的一批年青人,行为乖僻、着装怪异,以此公然反抗当时的道德,藉以表现自我,被称为垮掉的一代。BEATNIK(比特尼克)之后,稍晚一点,到60年代末又出现了 HIPPY 即是今天我们众所周知的“嬉皮”,HIPPY 的复数HIPPIES 被译为“嬉皮士”。“嬉皮”的意思是:用怪异的服装和乖僻的生活习性来表现他们的个性,来排斥固有的社会习俗和惯例的人。嬉皮文化是整个摇滚文化的基础和土壤,它的口号是“爱与和平”,这是所有摇滚乐撕去表层遮掩后最真诚的本核,是我们最终应该皈依的摇滚精神。60年代最为著名的摇滚东队是 THE BEATLES(“披头士”四人乐队,亦译为“甲壳虫”乐队)当时的车载收音机中播放的几乎全是披头士的歌曲。嬉皮文化由此开创了摇滚史上的黄金篇章,开创了一段最辉煌的摇滚盛世,令人几度午夜梦回。但嬉皮士用毒品薰出的这种文化和将自身放到远离大众、远离摇滚本质的空中楼阁里的艺术摇滚亦只是昙花一现。

70年代,PUNK(朋克)这一词汇被创造,就象50年代 ROCK’ N’ ROLL 被创造一样。PUNK(朋克)是被英国人叫起来的,但它最初的源头却在美国,以 MONKS (僧侣乐队)等为旗手。其中最著名的“三和弦论”是朋克乐的经典之论。朋克基督 RAMONES ——拉孟氏乐队——向世人宣称:“我们是朋克,我们对三个基本和弦外的其它和弦没任何兴趣,这就足够了。”这是摇滚史上移山填海的三个和弦,拉孟氏的愤怒,咒骂,诙谐,以及一个个荒唐不经的小故事,甚或连那些漫不经心或扭曲绝望的爱情都被这三个和弦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出来。“三和弦论”的朋克乐是一种极其民主化、大众化的摇滚,可以很容易地勾起别人的模仿欲,吉他、贝斯、鼓,你也可以去做,许多伟大的朋克乐队就是在街头巷尾,车棚,仓库里弹响了他们的第一个音符。PUNK 在《现代英汉词典》中可以作名词也可以作形容词,大致的意思是:废物、废话、小流氓、小阿飞、年轻无知的人,半朽的木头,火绒(名词);无用的、腐朽的、朋克的、颓废派的——指70年代英国青年反对以钱为中心的社会价值的运动,尤其以含暴力、粗话为特色的音乐来表达(形容词)。PUNK 字面上的意思显而易见是贬意的,但字面背后关于“颓废派”的注解又隐隐有点褒奖的味道。所以关于朋克人们就始终迷迷糊糊,就始终有两种态度:有人视其为异端,渴望像当年教会烧布鲁诺一样烧异端。在他们眼里,朋克就是魔鬼,就是癫痫症,就是瘟神,是歇斯底里的疯狂,是肆无忌惮的自暴自弃。朋克们草率而神经质地埋葬了自己,也埋葬了这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他们宣称:“我不这样做谁来这样做?天空之下一片浑浊。我不这样做谁会知道该怎么做?”他们只字不提爱情,他们没有明天,更不相信希望。他们不但自己这样做,并恶毒地教唆其他人也去这样做,更何况被他们教唆的多是一些孩子—— 一些少不更事的孩子。朋克是亚文化中的亚文化,它只是来自社会底层的街头无所事事的浪荡子们愚蠢而嘶哑的叫嚣,是年轻人荷尔蒙分泌过盛的荒唐衍生物,是末世的徽章,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一次大规模的摇尾乞怜。它不是艺术,是躁音,煽动性是它或许具备的一丁点意义。朋克应成为过街老鼠,要人人赶打。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另外一些人的看法,他们热爱朋克,认为这其实是一次大规模的造反,而且造反有理。朋克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最诚实的摇滚乐,是摇滚精髓最坦荡、最狂野、最放肆的诠释,是摇滚精神的核心、灵魂与脊梁。什么是朋克?朋克是建筑在背叛基础上的对当代文明颇为精致的嘲讽与破坏,他们以为人只有勇于敢于说:不!”只有敢于去抹杀那些企图将你窒息的清规戒律,只有敢于向发光的圣体上吐痰,人们才会不断前进,才会找到真正隶属于自己的充满真正人性的幸福。关于朋克,至少有这两种旗帜鲜明的态度。或许还有第三、第四种,但是——这些解释与观点对吗?或许。我只能说或许。

我最近一次听的国内摇滚作品是“无能的力量”还是“演义”已经想不起了。但后者在手边,可能是最近听的:)“演义”我只想说一句,唐朝老了。激情不在,但是更有理性;没有新意,但还不算是垃圾,比其他……哦,不说了,题目就是不骂中国的摇滚了:)

想想九三年拿到“梦回唐朝”时的震撼,我记忆尤新。长时间的满耳外语,突然有国人的声音,实在是高兴的不得了。那时对他们的崇拜就和崇拜LED ZEPPLINE一样。不过后来随着时间的演绎,对他们专辑的进一步解构,说句实话,他们的水平也就是一般的重金属音乐上融合了中国的文化,在特殊的年代具有特殊的意义。

相比之下,更具有中国音乐代表性的是老崔和当年的魔岩三杰。老崔其实是一个真正的摇滚者,在某种意义上,他可以和BOB.DYLAN相提并论。他的巅峰,我始终认为是”红旗“那张,虽然先后遭禁和解禁,被人骂的体无完肤,不论是摇滚评论还是社会评论。但是,如果你能耐心的听一次,那你就会发现很多形式下的内容。我一共听了六十次,前前后后,最多的时候是每天一次,每天都会觉得新的东西冒出来,只有一点不变,那就是对老崔的佩服。最早不喜欢权威,因此也不太把老崔放在眼里。从那以后,又回头听了他的老歌,真的是好象是走进了一个被我遗弃的天堂:)不得不说,音乐素养还是他高,就好比大家少爷和野孩子比教养一样(现在的拥迈们不要砍我)。“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其实就是早期老崔对”红旗“的一种风格尝试。他一直求变,而不囿于一格,这也正是大家骂他的原因。但是为什么我们说NEIL YOUNG是大师,就不能容忍老崔呢?的确,“力量”里是有很多电子和JAZZ的成分,其实今天音乐进一步融合,很难一定确定某种风格是否属于某种流派了。老前辈们都试过乡村等等的流派,那老崔加点其它的风格有何不可呢?

魔岩三杰,曾是我们的希望,但何勇过于纯真,张楚太是理想,豆子又那么的世故,所以注定了不会有结果。但他们的作用是无法比拟的,正是他们的成功,带动了中国摇滚的发展,才会有今天的如此之多的所谓摇滚。当然,很多人都有贡献,不是一两个人的:)

后来张炬了,我就不再过问国内的摇滚了。其实很长时间,大家在什么是摇滚上还是很模糊的。在电台里,我听到过人说那英是摇滚,这当然夸张了。但是田姐和小谢说是摇滚就是惑人耳目了,动力火车,怎么看也不是,还有...总之,大家还没搞清谁是摇滚,倒不是说大家不好,只是说明了一点,现在音乐在融合,像六七十年代那么具有标志性的摇滚已经很少了。

但少归少,并不是说阿狗阿猫都可以玩摇滚。我们可以不玩真正的摇滚,但不可以借着摇滚的名义亵渎她。而现在的摇滚斗士们做的就是这项工作:)甚至总是那几个三和弦也叫摇滚,呵呵,不说了,又有违宗旨了。

我不相信我们没有创造力,我只知道我们曾辉煌过,看见过希望。音乐是一种沉淀,是对民族和文化的反思,也是精神的解放。自然不是无赖骂街那么简单的。摇滚要有自己的,因为她本就是民乐,所以不能强学别人的,妄自菲薄。摇滚又是一种多元的世界文化,所以也不能闭门造车,自以为是,看谁谁不对。到现在,也许是我听大不多,不关心下一代:)但是,从听的为数不多的地上和地下音乐来看,心态还是不很好。也许这句话我不配说,但我想,这里也不能顾及自己的形象了,总是要有利发展为好:)

没有菜料做不了好菜,没有生活就不会有摇滚。不知道这个比喻对否。

老实说,上面这么些东西想把Rock N’ Roll说清楚是不可能的,了解个大概吧...摇滚绝不是抱个吉他乱弹一气,绝不是一种噪音,也绝不是社会底层人才玩的。。如果说R&B是一种生活方式,那么Rock就是从生活中升华出来的东西。是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精神。摇滚博大精深,oooo认为凡是流行的,只要是表现抽象的事物恐怕都可以归为摇滚。甚至可以将New Age归为摇滚!大音量,金属声不是摇滚!摇滚歌手之所以用它是为了打开你闭塞的心扉。。呵呵,这是oooo的解释,实际上这是他在宣泄自己,当然也希望影响你。

历史上性格孤僻的名人有哪些?

1、梵高

文森特·威廉·梵·高(Vincent Willem van Gogh,1853—1890),荷兰后印象派画家。代表作有《星月夜》、自画像系列、向日葵系列等。

梵高出生于1853年3月3 0日荷兰乡村津德尔特的一个新教牧师家庭,早年的他做过职员和商行经纪人,还当过矿区的传教士最后他投身于绘画。

他早期画风写实,受到荷兰传统绘画及法国写实主义画派的影响。1886年,他来到巴黎,结识印象派和新印象派画家,并接触到日本浮世绘的作品。

视野的扩展使其画风巨变,他的画,开始由早期的沉闷、昏暗,而变得简洁、明亮和色彩强烈。1888年,来到法国南部小镇阿尔,已经摆脱印象派及新印象派的影响。

走到了与之背道而驰的境地。同年与高更交往,但由于二人性格的冲突和观念的分歧,合作很快便告失败。

此后,梵高的疯病(有人记载是“癫痫病”)时常发作,但神志清醒时他仍然坚持作画,1890年7月,他在精神错乱中开枪自杀,年仅37岁。?

2、拿破仑·波拿巴

拿破仑·波拿巴(法语:Napoléon Bonaparte/意大利语:Napoleone Buonaparte,1769年8月15日-1821年5月5日),即拿破仑一世(Napoléon I),出生于科西嘉岛。

十九世纪法国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缔造者。历任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第一执政(1799年-1804年),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1804年-1815年)。

拿破仑于1804年11月6日加冕称帝,把共和国变成帝国。在位期间称“法国人的皇帝”,也是历史上自查理三世后第二位享有此名号的法国皇帝。

对内他多次镇压势力的叛乱,颁布了《拿破仑法典》,完善了世界法律体系,奠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

拿破仑于1814年退位,随后被流放至厄尔巴岛。1815年建立百日王朝后再度战败于滑铁卢后被流放。1821年5月5日,拿破仑病逝于圣赫勒拿岛。

1840年,他的灵柩被迎回法国巴黎,隆重安葬在法国塞纳河畔的巴黎荣军院(巴黎伤残老年军人院)。

3、莫扎特

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1756年1月27日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的萨尔兹堡,是一位欧洲伟大的古典主义音乐作曲家。

作为古典主义音乐的典范,他对欧洲音乐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莫扎特毕生创作了754部作品,622部已完成,132部未完成。

其中包括22部歌剧、41部交响乐、42部协奏曲、一部安魂曲以及奏鸣曲、室内乐、宗教音乐和歌曲等作品。1791年,他创作的最后一部歌剧《魔笛》公演。

2016年,英国最具权威的电台Classic fm评选出历史上伟大的25个钢琴家,莫扎特入选。1791年,莫扎特病逝,享年36岁。代表作品有《安魂曲》和《牧人王》等。

4、海明威

以中篇小说《老人与海》而荣获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生活经历并非像外人想像的那样,充满文学家的浪漫与激情,相反却处处是紧张与压力,甚至他的内心还时常经受着剧烈痛苦而复杂纷呈的变化。

他曾企图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摆脱与逃避沮丧、低落的情绪,如不停歇地旅行冒险、不停地寻求各种刺激生活等。海明威总想在身体上企求生存,可是他在心理上却渴望着亡。

“你尽可能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小说中老人的内心独白,也是海明威一生的写照。抑郁,就像一张挣脱不了的罗网,将这位文学巨匠紧紧地缠绕。

为了挣脱出焦虑与忧郁情绪,海明威曾不断寻求女人与烈酒的刺激,他跟许多女人有过关系,结过许多次婚,搬过很多次家;饮酒从红葡萄酒到威士忌,最后到伏特加,但是仍无济于事。他像只被凶恶老鹰穷追不舍的猎物,被追得走投无路、无处躲匿。

在1961年夏日的一天,他终于用子弹结束了顽强拼搏的一生。这一年,海明威62岁。

5、丹尼尔·塔曼特

现年27岁的英国男子丹尼尔·塔曼特堪称天才,他拥有惊人的“记忆数字”能力,能将圆周率背诵到小数点后面第22514位。他不仅精通数10种语言,还创立了一家记忆技巧公司,专门教人如何更快更有效地学习数学和语言。

然而严重的孤独症却让他自小无法与人正常交流,也无法理解常人的感情。他的世界里只有数字,在那里从1到1万的每个数字都有着特有的颜色、纹理和情感共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