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的医院-宁波海曙治疗癫痫医院
2022宁波吸入式新冠疫苗最新消息宁波新冠疫苗政策
宁波吸入式新冠疫苗
根据浙江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宁波市于近期在各区陆续开展吸入式新冠疫苗接种。目前宁波市海曙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了订阅通道,市民们可登陆浙里办APP预约接种。
一、预约流程如下
1.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预防接种”,这一步需要实名注册哦!
2.点击“新冠疫苗”
3.选择预约吸入用新冠疫苗确认接种时间和门诊
二、白云街道接种信息
接种时间
12月8日下午:14:00—16:00
12月22日下午:14:00—16:00
12月15日下午:14:00—16:00
12月29日下午:14:00—16:00
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请先前往“浙里办”APP预约
接种对象
1、仅凭收到短信人群
2、“浙里办”成功预约的人群
接种地点
海曙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预防接种门诊
咨询电话
电话:15858403121、55710176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7:30—11:30,14:00—17:00
温馨提示
1.请各位居民出示健康码绿码进入医疗机构
2.新冠疫苗接种48小时内请勿测核酸
三、吸入式疫苗接种须知
接种对象
18岁及以上、且完成特定疫苗基础免疫满6个月的易感染人群。
疫苗作用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接种程序
共接种1剂。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1剂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且未接种其他新冠病毒疫苗的18岁及以上人群可接种1剂本疫苗进行加强免疫,详情咨询当地接种单位。
接种剂量、部位、途径
0.1ml,雾化后经口吸入。
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头痛、发热、疲劳、咳嗽、流涕、喷嚏、关节痛、头晕、嗜睡、口干和声音嘶哑。
2.偶见不良反应:恶心、肌痛、腹泻、食欲减退、胸痛、瘙痒、呕吐、皮疹、粘膜疾病、咽部肿胀、口咽疼痛和口咽不适感。
3.口腔黏膜炎较为罕见。
禁忌症
1.对本品中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过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注意事项
1.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请勿提前离开。
2.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
3.以下情况视为吸入失败
吸入后雾化杯内存有明显的雾状气体;
吸入过程中发生咳嗽、提前吐气等情况。吸入失败者需重新吸入一剂次疫苗,仅允许重复吸入一次。
4.有以下情况者慎用: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和发热者;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有哮喘病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史及肺纤维化等基础性疾病或肺功能异常者。
5.以上内容具体以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准。
宁波医保网上申报系统
宁波特殊病种医保办理:
一、受理部门: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受理地点: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9号窗口(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内)
三、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四、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患病需要以下治疗:
1、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器官、组织移植术的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专科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血友病治疗。
五、申请材料:
1、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精神病特殊病种治疗由专科医师)填写并加盖医疗机构和医师专用印章的《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2、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历本》(社会保障卡及《医疗保险病历本》)。
六、办理流程:
(一)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报
1.申请人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网上业务系统提出申请;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审核,反馈结果;
4.医疗机构在《医保证历本》(《医保病历本》)首页加盖特殊病种专用章后反馈申请人,留存《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1.申请人在医疗资格核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录入业务系统:
3.工作人员在《医保证历本》(《医保病历本》)首页加盖特殊病种专用章后反馈申请人,留存《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宁波医保特病抗排异
宁波特殊病种医保办理:
一、受理部门: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受理地点: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9号窗口(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内)
三、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季)
四、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患病需要以下治疗:
1、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器官、组织移植术的术后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专科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血友病治疗。
五、申请材料:
1、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精神病特殊病种治疗由专科医师)填写并加盖医疗机构和医师专用印章的《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2、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历本》(社会保障卡及《医疗保险病历本》)。
六、办理流程:
(一)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报
1.申请人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网上业务系统提出申请;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审核,反馈结果;
4.医疗机构在《医保证历本》(《医保病历本》)首页加盖特殊病种专用章后反馈申请人,留存《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1.申请人在医疗资格核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录入业务系统:
3.工作人员在《医保证历本》(《医保病历本》)首页加盖特殊病种专用章后反馈申请人,留存《特殊病种治疗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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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外国语学校
宁波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宁外)创办于1991年,是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备案的一所具有外语特色的完全中学。1999年10月在全国外国语学校工作研究会第16届年会上宁外被吸纳为第18所会员学校。学校先后获得“宁波市平安校园”、“宁波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宁波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全国中小学外语教研工作示范学校”等称号。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宁波外国语学校办学体制的实施意见》,自2009学年开始,宁波外国语学校办学体制由现行的“国有民办”制调整为公办,学校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属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调整后的宁波外国语学校将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后备人才”为目标,积极接纳外籍学生入学,建设成为宁波市外语教学实验、素质教育示范的实验性示范学校和教育国际化交流的窗口学校。学校初定规模为48班,其中初中24班,高中与现在效实东钱湖校区高中部整合为24班。学校初高中新生班额初定为40人。办学地址搬迁到效实中学东钱湖分校校址,与效实中学东钱湖分校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为寄宿制完全中学。
办学十八年来,学校按教育规律办事,按青少年心智成长规律办事,按社会对新一代青年成才要求办事,依托效实中学,努力创设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发展个性,鼓励创新,文理并重,外文兼长。学校的外语教学采用全国外国语学校教材,实行小班上课,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从听、说、读、写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能力训练。学校其余学科的课程设置、教学要求与其他全日制中学相同。培养的学生文理兼修、素质全面,外语特长突出,身心健康,竞争能力强,备受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十八年来,宁外初中部毕业的学生,近50%升入效实中学,近75%升入效实中学和宁外高中部。宁外学生从效实(包括宁外)高中毕业,有90%以上考入重点大学,多数是国内一流名牌大学。另外,从96年起至今,宁外共有68名优秀初中毕业生获新加坡政府奖学金,考入新加坡华侨中学、新加坡南洋女中就读,他们中现在有40多位同学已经考入美国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多数同学还获得了全额奖学金。
办学十八年来,学校先后接待了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新加坡的师生来访,并与美国霍普金斯中学、英国帕斯学院、德国汉内·汉里克综合学校、新加坡义顺初级学院、新加坡华侨中学和南洋女子中学等学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先后选派了30多位教师到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等地进修学习,增进国际间的交流,扩大师生的视野。
一、招生范围、人数和收费
一 招生范围: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二 招生人数:240人。与面向宁波市其他县(市、区)招收的学生,共约320人,一并均衡编班,共8个班,每班约40人。
三 收费标准:按照宁波市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学生的学杂费全免,住宿费每学期350元/人。
二、招收办法
经宁波市教育局批准,2009年宁外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区初中招生采用“公开择优推荐与英语学习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即推荐学生统一参加宁外组织的英语学习能力测试,择优录取。推荐分学校推荐与特长学生自荐。学校推荐指由各小学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学校推荐的学生直接取得英语学习能力测试资格;特长学生自荐是指有特长学生自我推荐,经特长资格认定后,由宁外确定参加英语学习能力测试的学生名单。
一 学校推荐的条件、名额分配和推荐程序
1.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五年级上、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等第评定均为优,社会与品德、科学等第评定均为良及良以上,学习能力、学科成绩、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
⑵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及其它较重的身体和心理疾病等。
⑶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2. 推荐名额
各小学按平均每个应届毕业班2个名额推荐。名额只落实到各小学。
3. 推荐程序
⑴参与推荐的小学向全体小学毕业班学生公布宁外招生信息,并在醒目处张贴宁外招生公告一周以上,由学生自愿报名。
⑵参与推荐的小学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等额择优推荐并公示。具体择优推荐办法由各小学自行制订并实施。
⑶各小学应如实填写推荐表(成绩栏如有更改请加盖校对章),有关承诺须家长签名,经校长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在5月15日之前统一将推荐表送交宁外。经宁外审查后,由宁外发放参加英语学习能力测试证。
二 特长学生自荐的条件、名额和推荐程序
1. 自荐学生除符合以上学校推荐的条件⑵⑶两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在小学阶段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能力突出,获宁波市级及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或特长突出(在近两年内取得并且符合下列其中一项)。
艺术类:舞蹈独舞或群舞领舞节目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声乐获区级独唱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民乐独奏获区一等奖及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管乐独奏或重奏节目获区一等奖及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小提琴、大提琴、钢琴、手风琴、电子琴获区独奏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美术(西画、中国画)、书法(软笔、硬笔)获区一等奖及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信息技术类:获宁波市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评比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宁波市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体育类:在区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项目比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
科技类:在科技创新大赛或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或电脑机器人比赛中获宁波市一等奖及以上。
外语类:在“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中获宁波市三等奖及以上,或外语学习能力特别突出。
以上奖项是指由教学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
2. 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5月8日—5月15日登录宁外网站报名。登录宁外网站后点击“招生服务”栏目,如实填写《宁波外国语学校2009年初中招生报名申请表》。由于建立电子文档的需要,学校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当面申请。确实不能上网报名的考生,可到宁波外国语学校育才校区(宁波市育才路26号)招生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
3. 宁外组织资格甄别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对提出报名申请的学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领取特长测试证。
资格审核时请随带:⑴1寸近照3张;⑵小学五、六年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⑶近两年内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⑷一份自荐书(自荐书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字数不少于500字)。
资格审核、领取特长测试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3~24日
地点:宁波外国语学校育才校区(育才路26号)。
具体安排请于5月20~22日在宁波外国语学校网上招生公告栏目查询。
4. 5月30日宁外对自荐的学生进行特长测试(具体安排请于5月28~29日在宁波外国语学校网上招生公告栏目查询)。宁外将根据学生在小学阶段的学习、表现和获奖情况、特长测试成绩,综合评定,确定参加英语学习能力测试的学生名单(6月2日在宁波外国语学校网上招生公告栏目查询),然后由宁外发放英语学习能力测试证(领取英语学习能力测试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英语学习能力测试与录取
1. 6月上旬(测试时间、地点见英语学习能力测试证),获得英语学习能力测试资格的学生都必须参加英语学习能力测试。
2. 宁外将根据学生英语学习能力测试成绩,录取240人。录取过程中,⑴同等条件下,学校推荐的学生优先录取;⑵对农村、薄弱小学适当倾斜,确保每所推荐小学都有录取名额。
三、其他事项
一 2009学年初一新生在宁波外国语学校东钱湖校区就读。地址:东钱湖旅游区环湖南路258号。
二 招生咨询电话: 87201357 87201359
邮编:315016 ;网址:宁波启动3到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宁波12周岁新冠疫苗接种)
宁波启动3到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一、目标人群
1、3-11岁适龄,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人群;
2、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原则;
3、12月底前完成接种。
二、疫苗种类
目前有以下几种疫苗获批为此人群使用:
1、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2、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三、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前
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避免劳累或空腹。
接种时
儿童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明文件。
接种后
需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无特殊情况方可离开;
如接种其他疫苗,需间隔14天以上,并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四、新冠疫苗接种禁忌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患者。
具体以知情同意书和疫苗说明书为准。
宁波市各县市区接种点
海曙区
鄞州区
江北区
北仑区
镇海区
奉化区
象山县
宁海县
慈溪市
余姚市
大榭、东钱湖、高新、杭州湾新区
温馨提示:
接种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接种前受种者需联系当地接种点了解预约方式、接种时间和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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