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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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阴易逝,经过这一阶段的工作,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有了很多新的的领悟和认识。就需要我们对近期的工作进行总结,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准备,工作总结的撰写是不是也困扰着你?花时间特意我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范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篇1

 社区的城建卫生工作,始终坚持“务实、不懈、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市、区、街办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在这一年里以“xx”为工作中心,进一步加强社区街道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的管理,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完善机制,加大宣传

 社区始终坚持以主任一手抓,分管干部责任制,建立健全了以社区为领导,以辖区单位和居民组为实体的落实网络。一年里利用办黑板报x期、宣传栏x次,发放xx手册x余本,发放“xx”宣传单xx余份等方式,广泛宣传了城建卫生工作内容。

  二、落实各项基本工作,突出抓重点

 开展退耕还林春季义务植树;在今年x月份,社区组织辖区单位职工及社区居民共x人,在处种植株树苗,共退耕亩地,在植树的同时宣传了城市严禁开荒种地的有关政策常识,有效的遏止了居民和外来流动人口乱开荒种地现象。防火抗灾的监管;社区建立了护林放火管理机制,组织居民学习防火会议x次,安排专人专班在火灾高发期对山体进行巡视。在两季上坟前,组织护林员及社区干部上山割沿路及坟头的枯草,每年年初在各个重要山头上山路口刷防火标语x余条,一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一起。每逢雨季来临,社区干部挨家挨户走访辖区的砖瓦土房户,逐一对每户居民进行走访,排查每一户险情。

 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x月份是x生突击月活动,今年是“xx”实施的第x年,结合此次活动,在爱国卫生月中组织辖区单位x次,组织辖区居民xx人,联合上级进驻社区的干部x余人,共组织大扫除大治理x余次,共疏通下水道xx余米,清理卫生角x余处,共清运垃圾合x吨左右,清除野广告x余张,同时投放灭鼠药x袋,在做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同时有序的开展好了春季的除“四害”工作,杜绝了鼠疫的发生与蔓延。辖区在亮化的同时也使周围的居住居民提高了自身环境卫生的意识。每月开展市民学校学习活动,做好社区卫生工作计划,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市民文明守则。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档案,会同社区医务室定期免费为社区居民、老人检查身体,组织开展好三八妇女节、重阳节活动,共邀请太和医院专家四次坐诊医务室免费为x余名老人、妇女、儿童检查身体。

  三、加强“门前三包”管理

 社区继续稳抓“门前三包”工作,把环境卫生落实到责任单位,今年共签定“xx”责任制份。建立了卫生保洁员的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台帐和考核台帐,从去年路段的移交到今年逐步完善的管理,从保洁员数量的增加到现在路面保洁质量的良好保证,使辖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得到了良好的改进,也确保了“xx”工作的有序开展。社区每日至少一次的对保洁路段进行巡查,对保洁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在环境问题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解决掉,保证了路面的干净整洁。

  四、“三城联创”工作

 今年是“xx”的第x年,社区围绕街办和上级指令,整体行动管理街道卫生及市容环境,共集中整治x个多月,累计清理流动摊贩xx余个,治理卫生角x余处,退耕还林x余处,配合上级做好了x和xx期间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其他工作

 社区居民x号楼属于销售处搬迁楼,该处居民属于农转商住户,由于居民年数较大,早年在楼前楼后搭建了柴棚导致下水道化粪池被压,下水道的堵塞成为了遗留问题,在今年xx月份,社区联合“xx”活动,请了专业清理下水道化粪池人员x人,动用x台车,花费xx余元免费为居民解决了遗留问题,共清理了垃圾x余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做好下半年工作计划,争取将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篇2

 在卫生局、医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保卫办的全体员工能积极主动参与佳木斯市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改善机制,强化管理,努力构建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持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及档案的维护工作

 社区的公卫人员及微机员,年初对居民的纸质及电子档案进行了统一编号,新登记居民健康档案20xx余人,已建立健康档案近3万人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

 结合入户调查建立健康档案、张贴宣传单、电话通知、社区居委会协助等形式,召集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般体格检查及血糖血脂测试,并同时开展老年人健康指导及健康咨询,对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定期回访。截至20xx年11月份,我中心共登记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4807人,20xx年体检383人,累计免费体检近20xx人。

  (三)慢患者的管理

 1、高血压的管理

 通过入户调查、在中心开展免费测血压、门诊首诊检测血压等形式累计登记高血压病人786人,并按要求录入微机系统。对其定期随访询问病情、测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规范管理率%,。

 2、糖尿病患者管理

 通过入户调查、门诊首诊检测血糖等形式发现病人,对以确诊的病人进行登记管理,按要求定期随访,询问病情、测血压、血糖,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目前累计管理糖尿病患者403人,并按要求录入慢病管理系统,规范管理率%。

  (四)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教育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义诊、宣传栏、主题宣传日、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截止20xx年11月份共举办各类知识讲座11次,健康咨询活动13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20种(5000余份),大厅设置宣传栏5块,室外4平方米宣传栏一块,更换宣传栏内容6次,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6种。

  (五)0—6岁儿童、孕产妇、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

 我中心目前登记管理0—6岁儿童356人,其中新生儿人、规范管理率%。孕妇人,产妇人,有专职妇幼保健医生护士到产妇家中,开展新生儿及孕妇保健工作。重性精神病人23人,21人按要求纳入管理系统并录入微机,并进行一年四次的回访工作,规范管理率%。

  (六)传染病报告制度、卫生监督协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

 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建立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随时协助卫生监督科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经常到辖区的学校、幼儿园、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对辖区的学校、幼儿园、发廊、浴池、诊所等重点区域建立档案以便开展巡查工作。

  (七)预防接种工作

 在院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市、区疾控的督导下,新装修面积50平米房屋两间,配备儿保医生一名、专职预防接种护士两名,并购进各种预防接种设备齐全,已经通过向阳区疾控中心验收合格,于11月8日上旬正式进行预防接种工作。负责辖区9个社区(外加杏林人家两座高层)、两所小学(二十一小、五小)、一所区级幼儿园(向阳幼儿园)共计2328名(不包括流动儿童)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二、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在卫生局、医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及督导下,我中心成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遴选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做到决策公开、透明,有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记录,并有专家签字,各项制度齐全。无采购非基本药物现象,全面使用基本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均网上采购,无网外采购现象。

  三、绩效工资情况

 保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0人,通过公开竞聘,现上岗人员20人,其中全科医生5人,公卫医生1人,护士8人,医技3人,药剂2人,管理2人。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人事科制定了绩效考核细则、绩效工作考核方案、工资发放办法,并根据传染病院的实际情况落实执行省、市绩效工作发放制度。

  四、业务收支情况总收入:

 总支出:

 盈亏情况:

 门诊诊疗人次:

  五、特色服务项目

 1、签约服务

 对辖区的居民实行签约服务,工作时间随叫随到,服务项目包括上门送药、免费测血压、一般检查、宣教、生活协助等。

 2、优惠服务

 给辖区的部分低保户、残疾人每个家庭发放优惠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享受免处置费、辅助诊断50%收费的优惠待遇。

 3、免费服务

 免费测血压、免挂号费、免一般诊查费。

  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1、居民不能主动配合入户调查建档工作。

 2、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高。

 3、社区部分设配老化。

 4、房屋设置不够合理。

 5、人员工资不能全额发放。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争取各界支持和重视,强化职能。

 2、坚持不懈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不断完善居民建档及重点人群登记管理、随访工作,规范管理健康档案。

 3、通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做好健康档案登记建档工作、儿童及妇女保健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免费体检、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主题日宣传等活动促使居民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5、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

 6、完善科室建设,拓展服务范围。扩大签约服务范围,增加弱势群体优惠服务人数。

 总之,在20xx年度中,保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员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在下一年度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更加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新思维,精心组织力争将各项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篇3

 今年是XX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基层卫生服务创新提升年”为了全面规范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们根据区卫生局,紧紧围绕卫生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为适应当前社区居民对健康的需求,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中心采取周一门诊例会的形式,将一周来存在问题进行全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对10年新上岗的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强化培训,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省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同时选派2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参加全省中医药骨干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为下一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基础;改进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为了使患者有一个良好的就医输液环境,我们在输液大厅配置了电视机、空调等一系列便民设施,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和效果到位,并在门诊设置合作医疗一站式窗口报销、导诊服务、代煎中药,努力营造温馨的诊疗环境,为病人提供便捷、满意的人性化服务。通过以上措施,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今年1-5月份门诊业务量由去年的380100余元元增长到724857余元,比同期增长了90.7%。固定资产收入由去年的85.6万元增长到130.969万元,比去年增长53.7%。

  二、星级卫生所、服务站的创建工作

 对照“星级”卫生所、卫生服务站的创建标准,对全处2个卫生站、8个卫生所进行了分类,明确各个单位争创的“星级”目标,将各项内容细化分解到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限,定期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调度,督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前灌社区卫生服务站今年将争创五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今年上半年,栗家庄村委投入6000余元,为卫生所粉刷了外墙,用不锈钢框架为卫生所制作了钛金字标识,更换了高标准的宣传栏,还配备了彩电、洗衣机等高档电器,卫生所面貌焕然一新;达到五星级标准。目前,万家庄卫生所扩建房屋主体已基本建成。

  三、一体化管理健康运行

 中心投入5万余元为各卫生所均配备了微机,打印机,完善了各单位内部设施,实行包包责任制,责任到人,分组对每个卫生所逐一进行清产核资,将药品库存数据全部录入微机,并与中心联网,加大一体化管理力度,实行网上监管,网上报帐,处方、合作医疗报销随时打印,彻底杜绝私自进药、两笔帐现象。1-5月份一体化收入881342.7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9.2%。

  四、社区卫生服务扎实推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居民为中心,以健康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中心及站均已安装OO省社区卫生服务电子档案软件系统,并印制了大量的电子档案信息表,进行了新一轮的入户查体建档工作,免费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健康档案,截至目前,共建档2075余份,其中建立电子健康挡案139余份。同时组织业务骨干,聘请上级医院专家到社区免费为居民查体。筛查慢病患者,并进行重点管理,定期随访。同时开展一年一度的中小学生、幼儿园查体工作,夏家庄、万家庄幼儿园查体已基本完成。

  五、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今年上半年,各卫生所均已安装OO省新农合软件,并与全区联网,将参合人员名单全部录入微机,实行全区合作医疗“一证通”制度。参照XX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对在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所、卫生站就诊发生的费用一律现场随机报销。报销情况新农合办公室每月向各村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上半年全街道累计报销 元,其中门诊 人次,报销 元;大病住院 人次,累计报销 元。为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六、积极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今年上半年区委区政府把手足口病及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为此,我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在首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具体事宜,并召开各村、社区,处直各部门、各托幼机构防治会议,下发有关文件等,进一步安排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广泛宣传,分别对管辖的12个村卫生所、服务站,6个厂企散居卫生所、21个托幼机构、5个中小学开展手足口病及甲型h1n1流感知识分期培训,并制定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村社区、卫生所、各托幼机构负责人层层签订,以明确责任,强化防控措施。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防控意识。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我们在疫情期间,实行了领导带班制,落实行政、门诊、预检分诊24小时在班在岗,确保值班电话、传真24小时通畅。设立预检分诊台、发热门诊、发热留观室,对来诊患者进行预检分诊,并实行专人负责消毒隔离,以控制院内感染。对手足口病新患病的患儿家庭实行流调跟踪服务。对辖区内各托幼机构进行每周两次的督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措施不到位的进行停园整改。目前,我街道手足口病累计发病病例23例,以散居儿童为主,托幼机构没有停班停园现象,由此看来,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我街道手足口病的发病率,达到预期效果。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手足口病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对各托幼机构继续加强督导,对在园儿童进行逐一查验预防接种本,做好各种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与中心医院联合,开展居民集中查体工作。并充分运用电子档案软件系统,结合电子档案信息表,开展大规模的社区卫生服务入户信息调查、重点人群随访工作。

 三、准备近期完成14岁以下儿童的麻风腮、甲肝、乙脑的查漏补种工作,同时对剩余的幼儿园及中小学学生进行健康查体。

 四、进一步完善卫生所的星级创建工作。加大投入,争取一个月内完成万家庄卫生所的内部装饰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篇4

 根据卫生部颁发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要求及区疾控中心的指导意见,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小组,负责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协调工作,并成立了五个工作小组负责各社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登记、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取得监护人同意后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后期的随访及健康体检。为了更好的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我们特邀请市沙岭子精神疾病医院的专家,对我院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目前在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的配合下对辖区的精神疾病的线索调查共212人,其中精神分裂症9人,老年痴呆69人,情感性精神病3人,偏执型精神障碍2人,抑郁症123人,癫痫性精神障碍1人,其他精神疾患4人。其中符合重症精神疾病15人,取得监护人同意并纳入管理的是13人。今年对管理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健康体检11人,其中住院1人,失防1人。

 在管理工作过程中,我们对患者进行追踪随访,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对经常服药的病人,告其家属药物的副作用,并征得家属同意参与中心组织的年度体检,为精神病患者进行心电图、生化、血常规、尿常规等辅助检查。今年我中心为11名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了年度体检。

 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使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档案做的更加完善,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篇5

 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为配合社区开展慢工作,助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引导社区居民“自我管理慢,重建健康新生活”,将我中心健康小屋工作汇报如下;

  一、目标

 通过建设健康小屋一体化模式,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血糖、血压、腰围等,提供健康指导服务,提高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早期发现和管理水平,探索现代自助式健康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现代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选址

 健康小屋选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大约在30平方米左右。

  三、设备配置

 配置常用的简便的测量设备,如身高仪、体重仪、血压仪、血糖监测仪等。

  四、作用

 1、社区居民:自我提高,自我管理,自己的健康自己作主。

 2、医疗机构: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开展慢病筛查,治疗和随访,复诊工作。

  五、社区健康小屋开展情况

 社区居民可以免费使用仪器进行自测,及时了解血压、血糖、心电等身体健康指标。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通过对健康小屋有限资源的合理支配和利用,我中心对辖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和慢人进行健康体检共计110人次,其中新增高血压病人8人次,糖尿病病人5人次。

 通过开展健康小屋体检工作,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测量身高、体重、血糖、血压、腰围等,提供健康指导服务,使我中心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早期发现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在探索现代自助式健康管理运行机制的同时,逐步形成现代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了居民健康水平。

 通过开展健康小屋体检工作,也使我们认识到,居民的健康才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尤其是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患者,我们做的不仅仅是体检,更重要的是针对其作出正确的干预指导。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健康小屋体检工作,也使我们认识到,社区工作的艰巨性,在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空间里,我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健康小屋体检工作,并安排坐诊专家协助专项体格检查。每周坚持至少两次健康体检。

 总之,在体检工作中,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努力完善每一项体检项目,更好的利用有限的资源,真正地实现健康小屋的价值,为社区居民服务。

佳木斯市中医院的特色科室

医院现已形成诊疗在“中心”,康复在“中心”的医疗服务体系,拥有心血管外科、妇科、检验科3个省市级重点学科,心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神经外科等12个医院重点专科,癫痫科、儿外科、新生儿科、肛肠科、男性科等特色专科,拥有心脏病治疗中心、癫痫治疗中心、肿瘤治疗中心、康复治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八大中心”。配有西门子1.5T核磁共振仪、东芝64排螺旋CT、西门子大C臂全数字化平板血管造影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压氧舱等总价值达2.5亿元的国内一流先进设备。

佳木斯口腔医院的专家介绍

职 称: 主任医师 教授 医生简介: 主任医师,教授,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63年8月出生,1987年毕业于佳木斯医学院口腔系本科,获学士学位,东北三省口腔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牙体牙髓病科临床、教学、科研近二十年,精通牙体牙髓病科国内外新技术,新进展,掌握牙体牙髓病科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断及治疗,擅长于根管治疗(包括残根、残冠、劈裂牙等)及前牙美容治疗。

几年来发表论文20余篇,获省市奖项4项,著作三部,纳米羟基磷灰石修复慢性根尖周炎骨缺损的研究为大学立项课题.每年都承担口腔专业本科生,专科省的理论与生产实习任务,同时,知道研究生立题、实验、临床实习工作,先后十几次被佳木斯大学及口腔医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医生,优秀科主任.双十佳教师,优秀实习教师、优秀教学能手,2004年评为佳木斯市劳动模范。 职 称: 主任医师 教授

医生简介: 主任医师,教授,口腔内科教研室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1960年9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掌握牙体病科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断及常规治疗,改良新技术的操作.特别擅长各种类型的龋病、非龋疾病的诊断治疗,四环素牙、外伤牙、变色牙的治疗,尤其对老年人牙体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包括牙齿美容、松动牙固定修复。

全国中华口腔医学会第二届牙体牙髓病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中西医杂志》专家编辑委员会常务编委,从事牙体病科临床、教学、科研20余年,精通牙体病科国内外新技术、新进展,数年来培养硕士生8名,发表论文20余篇,获省级奖项3项,著作2部. 职 称: 主任医师 教授

医生简介:主任医师,教授,口腔临床医学硕士,中共党员,1959年3月出生,1983年7月毕业于佳木斯医学院口腔临床医学专业,1989年于湖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佳木斯大学口腔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省级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主导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佳木斯市副主任委员、佳木斯市政协常委.担任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第三届委员会口腔组成员、中华口腔医学会黑龙江省分会理事、《口腔医学纵横》杂志副主编.黑龙江省医学会副会长兼口腔修复与正畸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始终把科研工作做为重要工作来抓,他结合临床实践,潜心钻研,取得了多项成果.其中《钙调控与癫痫发病机制的关系》获省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胎儿肾小球铸型的扫描电镜观察及意义》获省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动物粘膜白斑癌变过程中血管及温度变化特征》获市科委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科研课题一项在省教委立项,一项在省卫生厅立项,三项课题在大学立项.获卫生厅新技术应用奖四项,近五年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15篇.编写口腔医学专著2部,而且做为硕士研究生主导师肩负研究生培养的重任,在牙体牙髓病、口腔粘膜病的治疗和研究方面,成为黑龙江口腔医学界知名专家.

黑龙江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新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农合相关工作的通知》(黑卫农发[2015]198号)和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市新农合补偿方案的通知》(哈卫基发[2015]159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依兰县辖区内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的单位、个人和具有农业户口的居民。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

 (一)资金筹集。我县新农合人均筹资预计达到56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50元,预计各级政府补助标准达到41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34元,省级财政补助138元,县级财政补助38元。严禁将参合农民家庭帐户结余资金转结或变相转为参合农民缴费金额。

 (二)基金分配。依兰县新农合补偿模式为:门诊基金(家庭帐户、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住院统筹基金(包括大病保险保费)+风险基金。基金分配方式为:从人均筹资额中安排80元设立家庭帐户,安排20元设立门诊统筹帐户,用于参合农民患小病门诊治疗补偿,安排10元用于一般诊疗费补偿;从筹资标准中安排20元/年/人,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安排430元设立住院统筹基金帐户,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含门诊静点、门诊特殊大病和慢门诊补偿等)治疗补偿。

 三、受益周期

 (一)受益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为下年度缴费期限,在缴费期限内不主动缴费或超过缴费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保障待遇。

 (二)参合农民按规定缴纳了参合费,领取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从每年1月1日起享受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按标准支付的门诊医药费和住院医药费。

 四、基本医疗补偿标准

 (一)普通门诊

 1.门诊家庭帐户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可从门诊家庭帐户资金中报销,无余额后再享受门诊统筹资金补偿。

 2.门诊统筹补偿

 ⑴补偿比例:门诊统筹补偿无起付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⑵补偿封顶线:全年按户设定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计算方式为家庭参合人数×20元,家庭成员门诊统筹补偿额累加达到封顶线后,不再享受当年门诊统筹补偿政策。

 3.门诊家庭账户和统筹资金由参合农村居民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可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且不限制报销类别,如辅助检查、化验、门诊手术、门诊观察床等项目。门诊统筹资金不滚存,不可抵顶下一年度个人参合费用。

 (二)乡镇医院门诊

 在乡镇医院门诊静点治疗,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封顶线800元。

 (三)门诊慢门诊补偿和特殊大病补偿

 门诊慢补偿标准: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65%,封顶线为8000元。参合农民患活动性肺结核病,实行“零”起付线,按9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报销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门诊特殊大病补偿: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65%,治疗门诊医药费报销补偿封顶线为500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肾功能衰竭透析门诊治疗报销比例为70%。(门诊慢病种和门诊特殊大病补偿病种见附件1)

 (四)住院补偿

 1.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70%。

 3.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45%。定点医疗机构如未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按25%报销。

 4.年度内个人累计报销最高封顶线为180000元。

 (五)分级诊疗补偿

 在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前提下,对县级、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总费用最高限价管理,具体补偿规定见《关于新农合县和乡镇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总费用最高限价管理(试行)的通知》(依卫字[2015]174号)。

 (六)优惠待遇

 1.患慢性肾功能衰竭实施门诊血液、腹膜透析的,在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费用在400元以内,腹膜透析每次费用在150元以内,报销比例为100%。其它参照《关于做好新农合终末期肾病患者门诊透析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哈卫发[2013]40号)规定执行,封顶线为60000元。

 2.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免费助产服务项目,限定额度为1200元,其中新农合补偿最高限额为900元。计划性剖宫产住院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实施单病种费用补助为1200元。

 3.卫生计生部门确认的失独家庭成员,及民政、残联部门资助参加新农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困人员,持有效证明,如《扶助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对具有两种以上特困人员证明的,只享受一种优惠。

 4.双向转诊补偿对双向转诊下转患者进行康复、恢复性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取消起付线;上转患者不取消起付线。下转患者需严格审核下转证明等相关材料。

 5.中医药补偿在全县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中医药门诊补偿,补偿范围为门诊中药饮片费用及传统中医针灸、按摩、拔火罐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实行“零”起付线,按65%比例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200元。住院使用中药饮片报销比例提高5%。

 6.继续实施22种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具体实施参照《关于下发黑龙江省2013年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方案的通知》(黑卫农发[2013]168号)及《关于实施新农合部分重特大疾病门诊管理的通知》(黑卫指导发[2015]14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22种重特大疾病病种见附件2)

 7.恶性肿瘤放化疗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55%,肾功能衰竭透析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均为70%。

 (七)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经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签署转诊证明转至省外就医的,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报销。外出打工、探亲或者异地长期居住的参合农民,在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参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报销。

(八)参合农民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域外及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除外),发生的医药费用,实行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25%;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省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药费用,实行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10%。

 (九)一般诊疗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将一般诊疗费通过基本药物实施、诊疗人次等绩效考核,以门诊总额付费方式拨付。(具体实施参照《依兰县新农合展一般诊疗费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依农合办发[201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有权对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所使用的药品因使用不合理而提出质疑,并有权停止对该药品的报销。

 五、大病保险待遇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哈卫联发[2015]13号)的统一规定,累计起付线为1.2万元,年度内只扣除一次;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

 六、具体补偿规定

 (一)门诊用药补偿参合农民在乡(镇)和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部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住院用药补偿

 1.参合农村居民住院、慢和五种门诊特殊大病,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按规定的补偿比例予以报销。确因病情需要,使用《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试行)内药品,但不是《国家基本药物》中的药品下浮5%。

 2.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试行)外的药品,新农合一律不予报销;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非基本药物不得超过药品总额的30%,否则不予报销。

 3.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自付药品不能超过10%,一经发现县合管办有权对其处罚。

 (三)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按照省、县物价部门现行政策执行,对价格较高的诊疗,其报销比例可适当下调后计入可补偿范围。

 (四)医用材料补偿纳入补偿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采取低价高率、高价低率的差别差率的补偿方式计入可补偿范围后,再按照规定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补偿。

 医用耗材售价在1000元以内按80%比例报销;医用耗材售价在1000-2000元按70%比例报销;医用耗材售价在2000-5000元按60%比例报销;医用耗材售价在5000元以上按50%比例报销。

 七、补偿方式

 (一)参合患者在县、乡(镇)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慢门诊除外),医药费用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垫付制)。

 (二)参合患者在未实行即时结报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外出打工或探亲异地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原则上患者出院一个月内要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新农合办。年底出院的患者,应在下一年度的3月末前办理完报销补偿手续,过期不予报销补偿。

 (三)慢门诊患者医药费用补偿,由就诊医疗机构按月录入和上传医药费用明细,参合患者每半年(6月末和12月末)携带有关材料到县新农合办办理报销手续。

 八、报销手续

 (一)门诊统筹患者。需提交:《合作医疗证》、门诊收据、门诊处方。

 (二)慢门诊患者。需提交:《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证明信、本细则确定的定点医院提供的慢病诊断书、门诊病志、门诊治疗卡、门诊处方和门诊收据等有效材料。

 (三)住院患者。需提交:《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证明信、住院结算收据、住院处方或清单、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或诊断书。

 (四)外伤患者医药费用补偿,在上述需提交各种材料的基础上,还应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详细的《外伤原因证明》。村委会公示一周后,如无人举报,须出具由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会计中至少两位以上签字、加盖名章并留下详细联系电话以备调查,最后加盖村委会公章。

 (五)参合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时,原则上应由本人或家庭成员办理。特殊情况需要其他人员代办时,须提供由参合患者或家属委托证明材料和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行垫付制。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只需交纳起付线和本次住院预计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部分,剩余医药费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不允许向患者收取住院押金及其它费用。

 (七)外出打工住院患者。在上述需提交各种材料的基础上,还应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外出打工证明和异地用工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八)转诊制度。参合患者在县辖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证通”制度,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到县辖区外就医的参合患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到县合管办开转诊单,经县合管办审批后,转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方可报销。如未经转诊到省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25%;未经转诊到省外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10%。

 急诊须七天内报县合管办。

 (九)对既参加合作医疗又参加商业保险和其他救助的农民,在进行补偿时,其参加商业保险和其它救助与正常的新农合补偿无关。按本《实施细则》的现行规定予以报销,报销时收据原件有冲突时,可使用带有商业保险公司公章和财务印章的复印件(其它证件需有原件)予以报销,但应尽量使用原件。参合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可以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十)转移接续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61号)的规定“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如果异地转移,原则上本年度继续在户籍所在地参合,年底前持相关证明到转入地,按转入地规定办理相关转移手续”执行。

 九、定点医疗机构

 (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经县卫计局和县新农合办审核确定的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经县卫计局和县新农合办审核达到门诊统筹要求的村卫生所(室)。

(二)慢确诊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1.确诊定点医疗机构:依兰县人民医院、依兰县中医院、依兰县结核病防治所及专科二级以上医院。

 2.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省、市级确诊定点医疗机构均为慢门诊相应专科疾病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和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住院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3依兰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四)因急诊就近就医的医疗机构。

 十、不予计算支付的其他费用

 (一)按《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医疗检查、治疗、药品及其他费用。

 (二)住院患者挂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统一、规范的医疗机构医药费报销票据,不能按规定取得相关报销资料的医药费用。

 (四)因对交通事故、有偿服务及应由第三者负责的外伤;因、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因自杀、自残、酗酒、工伤、服毒、集体食物中毒、职业病等原因发生的医药费用。

 (五)就诊或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住院期间病房内除床位费(高间病房床位费按普通床位费计算)以外的其他服务设施费用,以及损坏公物的赔偿费;住院期间的膳食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保险费等人工服务费用;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生活服务费用。

 (六)近视眼矫正。

 (七)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

 (八)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

 (九)各种减肥、增高、增胖、保健按摩等检查和治疗器械的费用。

 (十)因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十一)婚前未做健康检查,导致新生儿患先天性疾病治疗所需费用;非住院分娩的产后疾病及新生儿疾病所发生的医药费;不孕症诊治所发生的医药费。

 (十二)临床用血(输血费除外)所发生的费用。

 十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

 (一)为了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对依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合监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其职责: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工作;监督、审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卫生服务供方的服务质量和费用情况;监督参合人员的就医行为;督促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各项规章制度等提出修改意见等。

 (二)县合管办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对举报投诉要做好详细记录,由专人负责调查处理,在半个月内将调查处理情况通知举报或投诉情况的本人,并向县合管委和县合监会汇报情况。

 (三)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公开公示制度。各乡镇、村每月将参合人员就诊及补偿等情况进行一次公布,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

 (四)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垫付制,如有未执行单位,一经查证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将本人医疗证转借给他人就诊的。

 2.伪造病历、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金的。

 3.因本人原因,不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费用不能补偿而无理取闹的。

 4.私自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作假的。

 5.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倒卖的。

 6.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县、乡合管办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除追回所损失的资金外,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对患者或其家属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的。

 2.故意刁难、克扣患者或其家属,接受患者或其家属吃请、礼金或礼物的。

 3.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为参加合作医疗人员报销医药费用的。

 4.利用工作之便,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

 5.对合作医疗工作监督管理不力,违规行为时常发生的。

 (七)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对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对工作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证,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除追回所损失的资金外,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对患者或其家属服务态度差,克、拿、卡、要参合患者的。

 2.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为参加合作医疗人员虚开医药费的。

 3.未使用新农合就诊协议书的。

 十二、其他有关事宜

 (一)本实施细则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在试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权归依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三)本实施细则自1月1日开始实行,12月4日印发的《依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依政发[2014]2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门诊慢和特殊大病补偿病种

 2.22种重特大疾病病种

 3.依兰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1:

 门诊慢和特殊大病补偿病种

 一、门诊慢病种为以下23种:重症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肺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重症肝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肾炎、慢性肾衰竭、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癫痫、造血系统疾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亢、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胰腺炎、肺结核、哮喘。

二、门诊特殊大病补偿病种为以下6种:患脏器移植后服抗排异药、强直性脊柱炎和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

 附件2.

 22种重特大疾病病种

 22种重特大疾病病种名称: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脏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

 附件3.

 依兰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1.依兰县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结核病防治所、东承骨伤医院、城南骨伤医院、博爱医院、依兰县肛肠医院、依兰农场医院、松花江农场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2.依兰县辖区外定点市级医疗机构。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精神病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医院、哈尔滨市骨伤医院、佳木斯市口腔医院、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佳木斯市肿瘤-结核医院、佳木斯市中医院、中国二二四医院、佳木斯市妇婴医院、佳木斯市肛肠医院、佳木斯市东方医院等。

 3.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肿瘤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黑龙江省眼科医院、黑龙江省中医院(省中医研究院)、中国第二一一医院、牡丹江市心血管病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省农垦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省农垦宝泉岭分局中心医院(疼痛专科)及经省卫计委和市卫计委及市新农合办审核批准新增加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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